君山檢察院指導性案例成為辦案“助手”

“指導性案例蘊含著豐富的理念方法和經驗做法,有助於我們正確適用法律、認定證據,對檢察辦案具有極大的幫助作用。”日前,在君山區檢察院指導性案例專題學習會議上,該院檢察長閔孚君表示。

為學好用好指導性案例,該院建立了指導性案例學習制度,自2018年12月以來,對高檢院下發的第九至十三批指導性案例進行了及時、全面、專題學習,並切實運用到辦案實踐當中。

如該院辦理的一起性侵兒童案件,被害人年僅11歲。該案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強姦罪向法院起訴後,因客觀證據和直接證據較少,且犯罪嫌疑人李某面對指控拒不認罪,全程“零口供”,導致被告人講述的案情事實無法一一印證,合議庭意見分歧較大,法檢兩院就該案多次溝通也未能形成一致意見。正為難時,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幫助他們找到了辦案的依據。該批指導性案例發佈的一起強姦、猥褻兒童案中明確:要根據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按照有別於成年人的標準予以判斷。審查言詞證據,要結合全案情況予以分析。承辦檢察官立即將該批指導性案例告知承辦法官,與其進行探討,並在開庭答辯中直接引用了指導性案例中的觀點。最終,合議庭採信了被害人陳述,以犯強姦罪對李某作出有罪判決。

“如今,指導性案例已經成為我們辦案的重要‘助手’,我們既能夠從中學到新的司法理念和辦案經驗,更重要的是讓我們辦案時更有底氣了。”學習結束後,該院檢察官紛紛交流自己的體會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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