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水电站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湘水办[2020]4号文)及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村水电站落实了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业主负责“三位一体”安全责任体系及防汛行政、技术和巡查“三个责任人”,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农村水电站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9日)。

附件:

江华县农村水电站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汇总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