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公告!

宁晋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邢办字〔20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4月15日起,全县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自收自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乡镇、街道、村两委干部、广大党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去世,享受低保、特困等各项保障普惠的人员去世,都必须实行火化。

二、自10月1日起,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去世后都必须实行火化。少数民族城乡居民去世后,在尊重民族习俗的基础上,提倡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三、各级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要带头实行火化。严禁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在操办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社会各界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责任。

四、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直系亲属拒不执行火化的财政供养人员,除给予党政纪处分外,同时取消本人的年度精神文明奖。

五、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提倡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形式缅怀故人。严禁违规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严禁销售、使用棺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倡导丧事简办,自觉抵制盲目攀比、奢侈浪费、随大礼之风,革除丧葬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树立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

七、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有关法规政策,甚至以暴力威胁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者侮辱、殴打公务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八、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对私自土葬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奖励500元。针对同一起事件的举报,实行举报最先原则,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举报电话:5850591 5850656

宁晋县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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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朱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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