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不能買票丟失顏面 速度還款亡羊補牢

吉安法院網訊 刷信用卡幾千元不還,以為是小事,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也不放在心上,沒成想,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和生意夥伴一起準備坐飛機洽談項目的時候,發現自己無法購買機票,顏面盡失,趕緊來還款。

2015年6月28日,被執行人趙某向某銀行申辦信用卡,截止2019年10月,尚透支本金7000元及利息等,但逾期一直未償還。某銀行訴至法院,永豐縣人民法院支持了某銀行的訴訟請求。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永豐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向趙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趙某既未向法院申報財產,也未及時還款。執行法官因趙某未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2020年4月初,趙某準備和生意夥伴一同坐飛機前往外地洽談項目時,其無法購買飛機票,經查詢發現其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生意夥伴對其誠信問題產生質疑,趙某感到顏面盡失,趕緊趕到法院交清了所有欠款,並懇請法院迅速屏蔽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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