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依法拘传结了案 受害人喜领赔偿款


民权:依法拘传结了案 受害人喜领赔偿款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倪政伟 实习生 袁玉龙 通讯员 李宁 刘雪豪/文

“谢谢法官,谢谢法院,为俺撑腰,这7万多元医疗费,可是俺一辈子的积蓄和养老钱啊!”4月12日,当申请执行人吴某从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郑杰手中接过7.25万元赔偿款后,高兴之情,无法言表,激动地这样感谢道。

原来,今年59岁的农村妇女吴某,在2019年2月16日上午10时许,驾驶两轮摩托车去往女儿家时,在路上被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翻在地,造成吴某受伤。吴某被送往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后,张某先后为吴某垫付医疗费10160元。经民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张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后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吴某左下肢损伤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吴某痊愈出院后,多次委托他人,与张某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张某均以已为吴某垫付医疗费为由,张某再不承担其它费用。为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无路可走的吴某遂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在查明事实并扣除张某为吴某所垫付的医疗费后,2019年11月18日,依法判令被告张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7.25万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张某因抱有抵触情绪,一直不肯履行法定义务。2020年2月26日,吴某委托女儿通过网上立案系统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便通过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同时,添加了张某的微信,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一项一项地发给张某,希望张某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但没几天,郑杰再拨打张某电话,对方已经停机,微信也将郑杰拉黑。郑杰联系申请执行人吴某,吴某也找不到被执行人张某新的联系方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郑杰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尽管如此,郑杰一直也没有放弃这一案件的执行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张某新的联系方式。

前不久,郑杰好不容易联系上张某,张某只说了一句话:“没在家,在外地打工嘞。”便挂断了电话。

再打过去,已是忙音。张某在哪打工?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各地复工复产的消息不断传来。4月12日,郑杰在走访中了解到,张某现在在县城某开发区务工。事不宜迟,郑杰立即带领干警将张某拘传到案。张某到案后,经郑杰明法释理,说服教育,张某抵触情绪慢慢消退,并认识到躲避执行的严重错误。随后,其在亲戚的帮助下,将7.25万元赔偿款如数履行完毕,得到申请人的谅解。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吴某喜领执行款的感人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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