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到2020年全面普及實名制網絡學習空間!網絡學習得到淨化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強網絡學習空間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了總體目標:到2022年,面向各級各類教育、全體教師和適齡學生,全面普及綠色安全、可管可控、功能完備、特色鮮明的實名制網絡學習空間。

教育部:到2020年全面普及實名制網絡學習空間!網絡學習得到淨化

《指導意見》要求,整體推進網絡學習空間建設,全面實現“一人一空間”。加快推動國家和省級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互聯互通,依託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區域整體規劃、整校推進,使空間成為各級各類學校、全體教師和適齡學生教育信息化應用的主要入口,實現“一人一空間,人人用空間”。遵循統一的數據標準和服務規範,採用自主研發、委託開發、購買服務等形式進行空間建設,做好空間數據的有效匯聚、共享,提供高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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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明確,發揮空間主渠道作用,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充分發揮空間作為數字教育資源共建共享主渠道的作用,創新教育資源供給模式,擴大教育資源有效供給。按照服務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學校管理的要求,幫助師生免費獲取國家和地方提供的各類公益性資源、共享生成性資源、自主選購個性化資源。通過構建名師工作室、虛擬工廠、學習共同體等方式,開展跨班級、跨學校、跨區域的開放式共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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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提出,要推動管理者率先應用,促進教育治理現代化。組織教師創新應用,實現教學應用常態化。引導學生主動應用,實現學習應用常態化。鼓勵家長積極應用,實現家校互動常態化。

此外,《指導意見》還指出,要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空間應用和支持服務水平。加強典型區域和學校培育,促進空間應用推廣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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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方面,《指導意見》提出,要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尊重教師原創資源的知識產權及提供在線服務的勞動,在職稱評定、評優選先、績效考核、合理回報中得到體現。完善教師評價辦法,引導學校將教師利用空間開展教學等納入崗位考核中,激勵教師主動利用空間。創新學生評價辦法,引導學校將學生在線學習行為、能力、成果等納入學生評價範疇,充分利用學生成長記錄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發揮其在升學、就業等評價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激勵學生主動利用空間。要求學校指導學生科學規範地使用智能學習終端應用空間,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切實做好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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