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倒車發生碰擦,想找朋友“挪車”頂包,結果被朋友直接指認……

男子酒後駕車與他人車輛發生碰擦,為逃避處罰竟忽悠朋友再次將車啟動前移,企圖找朋友頂包。不過,男子拙劣的演技很快被民警現場識破。目前,涉事司機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0年3月14日23時20分許,普陀公安分局白玉路派出所接到報警,凱旋北路盤灣裡路口發生兩車碰擦事故。

醉驾倒车发生碰擦,想找朋友“挪车”顶包,结果被朋友直接指认……

接報後,民警立刻趕赴現場進行處置。民警到場後,一名明顯喝過酒的中年男子急忙拉著民警看車損情況,而當民警詢問誰是駕駛員時,這名男子卻閃爍其詞,一會兒要叫保險公司來定損,一會兒又要和對方私了,始終不願正面回答誰是司機,也不配合作酒精測試。

醉驾倒车发生碰擦,想找朋友“挪车”顶包,结果被朋友直接指认……

接著,該男子推出一名未喝酒的年輕女子,稱她是駕駛員。但這名女子則否認自己駕車與後車碰擦。另一方駕駛員也無法拿出有力證據,證明究竟是誰駕車與他的車輛發生了碰擦。

現場民警立即與派出所綜合指揮室聯繫,對事故發生的情況作進一步調查。

原來,當晚23時06分許,那名喝過酒的中年男子吳某駕駛著轎車從某燒烤店倒車至凱旋北路上,在倒車至凱旋北路盤灣裡路口時與正常停在盤灣裡等候紅燈的一輛轎車發成碰撞。

事故發生後,吳某迅速下車,得知後車駕駛員報警後,立即找來一名女性朋友馮某上車,並駕車向前微微移動,欲圖混淆視聽。

還好民警到場後,馮某道出了實情,並指認吳某就是駕駛機動車造成事故的駕駛員。

隨後,民警帶吳某至醫院抽血檢測,經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其血液乙醇含量為1.65mg/mL,屬於醉酒駕駛。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對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後悔不已。日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普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