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升任首相後,立即在徽宗的授意下,打著“紹述”宋神宗改革事業的旗號,開始了打壓元佑黨人,變更元佑條法所謂“崇寧變法”。首先,仿照熙寧年間設置三司條例司的體制,在尚書省設置講議司,由蔡京親自兼任提舉。崇寧三年,在顯謨閣(宋神宗御書閣)為熙寧,元豐功臣繪像,以王安石配享孔廟;政和三年,1113年,又追封王安石為舒王,以之標榜蔡京為王安石改革的繼承人,是貨真價實的新黨,而將搜刮民脂民膏的行為稱之為新法。
其次,利用講議司作為黨同伐異,打擊異己的工具,其標誌和最大的功業便是樹立“元佑黨人碑”。崇寧元年1102年,九月,經過宋徽宗的同意,蔡京將文彥博,司馬光等120位元佑及元符年間恢復舊法的官員登記為元佑奸黨,由徽宗御筆親書刻石於端禮門,已經死去的削去官銜,活著的一律降職流放。
通過祥定元佑黨籍,正直的官員幾乎全被排擠出朝,而蔡京的同夥卻步步高昇,把持朝政。以蔡京為首的這個奸佞小人集團,被當時世人稱為“六賊”。
但是無論徽宗如何信任蔡京等人,他們的關係也是君臣,蔡京仍然是徽宗棋盤上的一個棋子。至高無上的權力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中,蔡京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更沒有反抗的能力。在統治核心決策層搞平衡,任用政見不同的或者不同派別的人同時或輪流執政互相牽制,是歷代統治者鞏固政權的政治策略和有效經驗,宋徽宗也是如此。他的御人之道便是對大臣今日用,明日免,即使蔡京也不過是他的工具。但正是宋徽宗對蔡京的強力支持,才讓蔡京有恃無恐。所以,徽宗失政和蔡京又很大關係,但在某些重大問題上,蔡京並不起決定性作用。對北宋亡國負主要責任的還是宋徽宗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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