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發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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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近日發出通知,從營養改善計劃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兩個方面,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工作。

據悉,營養改善計劃享受對象為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和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學期500元進行營養改善計劃補助。《通知》要求各寄宿制學校落實本校寄宿生名單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將已充值完首月的學生餐卡發放到位。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城鄉公辦、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建檔立卡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或優撫家庭學生等四類學生。對以上四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學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625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非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學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312.5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莆田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審稿:黃凌燕

莆田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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