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首次嘗試“無書記員”庭審

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首次嘗試“無書記員”庭審

只有法官和雙方當事人,而沒有書記員記錄的庭審,這現實嗎?4月14日上午,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在第十四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交通事故糾紛案,環顧法庭四周,只有法官和雙方當事人在場,書記員卻不見蹤影,這是臥龍區法院首次嘗試無書記員庭審的一次實戰練兵。


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首次嘗試“無書記員”庭審

     庭前,本案承辦法官牛婭充分徵求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對開庭運用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意見,在到庭訴訟參與人同意後,對本案實行“無書記員庭審”模式開庭。此次庭審只通過錄音錄像真實記錄整個過程,取消了傳統的書記員人工記錄。庭審結束後,錄音錄像系統關閉,記錄自行形成,全程無書記員參與,整個庭審順暢有序。

     與以往人工記錄相比,庭審錄音錄像的方式更加全面、客觀、方便、快捷,能夠準確、真實、完整地記錄下整個庭審過程,解決了人工記錄可能發生庭後當事人不認可書記員的記錄,要求修改筆錄的問題;也能夠將書記員從庭審記錄中“解放”出來,為書記員把更多精力投入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創造條件,有效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節約司法資源。

下一步,臥龍區法院將繼續在簡易案件和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民商事案件中嘗試使用“無書記員”記錄庭審,逐步推進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法庭記錄工作,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審判質效,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使司法服務更人性化,司法程序更透明化,司法過程更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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