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首次尝试“无书记员”庭审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首次尝试“无书记员”庭审

只有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而没有书记员记录的庭审,这现实吗?4月14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在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环顾法庭四周,只有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在场,书记员却不见踪影,这是卧龙区法院首次尝试无书记员庭审的一次实战练兵。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首次尝试“无书记员”庭审

     庭前,本案承办法官牛娅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开庭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意见,在到庭诉讼参与人同意后,对本案实行“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开庭。此次庭审只通过录音录像真实记录整个过程,取消了传统的书记员人工记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记录自行形成,全程无书记员参与,整个庭审顺畅有序。

     与以往人工记录相比,庭审录音录像的方式更加全面、客观、方便、快捷,能够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解决了人工记录可能发生庭后当事人不认可书记员的记录,要求修改笔录的问题;也能够将书记员从庭审记录中“解放”出来,为书记员把更多精力投入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创造条件,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

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在简易案件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商事案件中尝试使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逐步推进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记录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使司法服务更人性化,司法程序更透明化,司法过程更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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