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全市暫停戶籍業務辦理+全市網絡群主需注意……


廊坊全市暫停戶籍業務辦理+全市網絡群主需注意……


廊坊市公安局關於暫停全市戶籍業務辦理的通告

根據《廊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於強化機關事業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暫停全市戶籍窗口業務受理。現通告如下:

一、 自2020年2月8日起,暫停全市戶籍業務受理。

二、確因疫情或其他特殊情況急需要辦理的,可通過電話進行預約辦理,聯繫方式見附件。

三、暫停業務辦理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具體恢復服務時間將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告,敬請關注。

廊坊市公安局

2020年2月7日

各縣戶籍窗口聯繫方式

廊坊戶政 :2333385

廊坊市行政審批中心:2090670

廣陽戶政:2333830

安次戶政:2196726

開發區戶政:5896363

大學城戶政:2333684

三河戶政:3156551

香河戶政:8676079

大廠戶政:8851550

霸州戶政:7238758

永清戶政:2775262

文安戶政:5037735

固安戶政:5922186

大城戶政:5568103


致全市網絡群主的一封信

全市各網絡群主及管理員: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處於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社會高度關注,群眾高度關切。全國人民眾志成城,積極參與,群防群控,有效遏制疫情擴散蔓延。然而近期個別微信群、QQ群、微博群等平臺出現傳播有關疫情的不實信息和言論等非法行徑,誤導廣大網民認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為維護互聯網傳播秩序,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在此市委網信辦要求全市各網絡群主及管理員要自覺遵規守法,盡職盡責,切實增強社會責任感,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大力弘揚正能量。充分發揮網絡傳播優勢,及時將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有力措施、科普知識、闢謠信息及先進人物典型事蹟等轉發至群內,並引導群成員廣泛傳播,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激發廣大網民戰勝疫情的信心和勇氣。

二要堅決抵制不良信息。按照“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堅決抵制違法信息,堅決不轉發、傳播未經官方證實及來源不明的疫情信息,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三要嚴格規範內容管理。對於群成員發佈的違規內容,群主及管理員要第一時間要求其撤回,並進行批評教育和勸誡。對不服從管理或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要立即清理出群組。

四要強化責任擔當意識。各群主及管理員要帶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一旦出現落實管理責任不力或管理缺位問題,網信部門將會同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要積極舉報網絡謠言。各群主及管理員要增強對網上各類有害信息的敏感度,發現群內出現謠言、虛假短視頻、涉密信息等,要積極向市委網信辦進行舉報(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抗擊疫情,人人有責。讓我們凝聚共識,勠力同心,守望相助,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強大網信力量!

中共廊坊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

根據河北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我區的疫情防控工作,維護社會秩序,依法懲治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拒不執行縣(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揮部在一級響應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有關疫情防控相關決定和命令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工作人員檢查和檢測的;出入居民小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車站、商場等公共場所拒絕戴口罩、拒絕配合測量體溫,且不聽從勸告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人民警察或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上述行為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來自疫情發生地或可能患有、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人員故意隱瞞行蹤、不主動上報相關部門或拒絕接受檢疫、 隔離或治療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密切接觸人員有上述行為而拒不接受醫學隔離觀察的;

四、 故意傷害或者採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或威脅醫務人員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

五、惡意編造、散佈虛假、恐怖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造謠滋事、起鬨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 不同家庭成員在家庭、私人場所或者公共場所聚集,進行聚餐或打牌、打麻將等娛樂活動,不聽勸阻的;

七、 利用疫情實施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行為的;

八、 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用於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藥、劣藥和不符合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的;

九、 違反疫情交通規定不聽勸阻、強行通行,或者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或者在道路上採取挖掘、堆放泥石等行為阻礙交通的;

十、 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含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療廢物或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

公安機關鼓勵社會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舉報電話110,2265000;

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要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各項管控措施,切莫以身試法!共同抗擊病毒疫情,攜手構建美好家園!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2020年2月7日

異地滯留在廊坊肺結核病患者也可免費領取抗結核藥品

目前,全國人民眾志成城,共同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因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及防控工作的需要,可能有部分結核病患者異地被隔離或滯留無法及時回原居住地領取免費的抗結核病治療藥品。

為確保上述患者能及時獲得抗結核病治療藥品,保證患者規律、全程治療,防止出現斷藥,根據中國疾控中心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如有異地滯留在廊坊市的肺結核病患者,或滯留人員在廊坊市首次發病確診為活動性肺結核者,均可到患者現滯留地結核門診免費領取抗結核藥品,確保治療的連續性和規律性。具體事宜可諮詢各縣(市、區)結核門診(聯繫電話見下表)。

廊坊全市暫停戶籍業務辦理+全市網絡群主需注意……

(點擊可查看大圖)


廊坊公安強力開展元宵節禁燃禁放工作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讓我市廣大市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元宵佳節,確保《廊坊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落到實處,全市公安機關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問題導向、扭住關鍵環節、突出工作重點,綜合施策、精準發力,確保元宵節期間禁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進行。

自1月19日全市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調度會召開以來,全市各級各部門迅速行動、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全警出擊,通過集中清查、巡邏防控、聯合執法、宣傳教育等多種形式全力做好春節期間禁放管控工作;共查處非法燃放行政案件35起、行政處罰35人(其中行政拘留28人),收繳爆竹1988萬頭。

據市大氣辦統計:今年除夕和初一PM2.5平均濃度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9%,有力改善了空氣質量。同時,也未發生因燃放行為引發火災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運輸環節:加強重點時段、卡口、通道開展路面執勤執法,嚴查車輛運輸煙花爆竹所需材料和資質,嚴格“五項制度”,對流向登記不全、不能證明合法來源渠道的,一律按照違法行為處理。

燃放環節:嚴格審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舉辦申請,不符合安全條件和未經安全評估的,一律不許可。按照《廊坊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深入推進全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打擊整治違法犯罪環節: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查處取締非法制販、儲存窩點。對各類案件線索,迅速組織偵查,對收繳的非法、超標煙花爆竹,倒查源頭。

舉報獎勵環節:2019年12月,廊坊市公安局制發了《廊坊市公安局群眾舉報非法制販、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的獎勵辦法》,對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給予舉報獎勵。

警方提示:元宵佳節即至,廊坊公安將不斷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力度,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嚴厲打擊查處,確保嚴管嚴控工作高壓態勢。在此,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線索,可通過“110”報警電話進行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舉報。

省公安廳將在全省範圍集中開展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防護物資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舉報電話公佈

為進一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河北省公安廳在全省範圍集中開展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防護物資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口罩、護目鏡、防護服、防護手套、衛生消毒用品等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以及藥品等各類疫情防控物資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製假售假、仿冒知名品牌等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嚴厲打擊違反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非法經營犯罪,嚴厲打擊借售賣口罩等防護物資為名,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欺詐群眾等詐騙犯罪。現將舉報電話予以公開,歡迎和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舉報和提供有關線索!

河北省公安廳食品藥品安全保衛總隊

0311-66996500

石家莊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1-86863590

承德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4-2373209

張家口市公安局食藥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3-8688545

秦皇島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35-3950110

唐山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5-2530870

廊坊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6-2333389

保定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2-6773800

滄州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7-2170810、2170664

衡水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8-2966172

邢臺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9-2202160

邯鄲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支隊

0310-2075255

冀中公安局治安支隊

0317-2720110、2770600

雄安新區公安局刑偵支隊

0312-2400722

定州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安全保衛大隊

0312-2313393

辛集市公安局治安大隊

0311-83287242、83294856


文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關於出入境人員實行緊急防疫措施的通告

各鄉鎮、農場、經濟開發區、縣直各單位:

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自即日起對我縣出入境人員,實行以下防疫措施:

一、外出(到廊坊市境外)須有正當理由。需持所在村街或居委會證明,無疫情關聯,有必須外出理由,註明目的地,縣卡點見信登記放行。回村後自動報告,由出具證明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執行其居家隔離14天措施。

二、從外地(廊坊市境外)到文安,進境需登記,測量體溫,從何地來,曾經何地。回村街報告,專人負責執行14天隔離措施。

三、外地人來文安,如無文安當地接洽人,禁止入境。提供接洽人的,經在卡點當場與接洽人聯繫,由接洽人向當地村街報告並負責執行14天居家隔離措施。

四、各卡點由交通局牽頭,每天向縣防控辦和各鄉鎮通報情況。

五、各鄉鎮每天向縣防控辦報送執行隔離情況。

六、此措施自2月7日起執行。

七、違反此措施的,按防疫一級響應授權,將對其實行法律、法規、個人徵信等處罰措施。

八、此通告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解釋。

文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文安縣衛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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