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妾賢妻魂魄代,惡尼作法害善人

大清雍正年間,官員袁某赴京供職,其妻李氏,妾劉氏相隨,於海豐寺街賃屋居住。一年後,李氏病,請醫問藥月餘,不治而亡。又一年,劉氏猝然倒撲,眾人扶起,鼻息全無。急請醫者救之,已是回天乏術,只好買棺裝斂。蓋棺時,發現劉氏眼球轉動,俄兒漸有鼻息,居然活了過來。尚未出棺,一把抓住袁某左手,雙目淚出,言到:“一別經年,想煞為妻了。”袁某驚詫曰:“方1日,何來經年之說?”劉氏言到:“老爺有所不知,待我出棺收拾靈堂後再一一訴於老爺。”其言談舉止一如李氏,閤家上下皆大駭。

原來劉氏為妾,心有不甘,常欲取李氏而代之,苦無良策。一日,偶遇奄中尼姑,相談甚善,遂告以心事。尼姑逞能,作法害李氏。月餘,李氏果歿。尼姑拘李氏魂於法瓶中,禁以符,埋於尼奄南牆下。李氏魂困於法瓶中,思夫恨仇,困苦異常。誰知蒼天有眼,大雨沖壞尼奄南牆,修牆民伕拾得法瓶,揭去符咒,李氏魂得脫。訴於城隍,拘惡尼訊問,招供如故。急拘劉氏魂,打入惡鬼道。李氏陽壽未盡,然

美妾賢妻魂魄代,惡尼作法害善人

屍身已朽,著就劉氏身還魂。貌為劉氏,實在已是李氏矣。

害人者必自害,萬古不變之正理。害人者何害人,只一欲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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