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省人大《决议》推进会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5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贯彻落实,4月14日,潍坊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潍坊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立星出席会议并讲话,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小妹主持会议,寿光市法院院长尹洪阳、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炜、寿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潍坊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省人大《决议》推进会

会议学习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寿光市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林立星同志对贯彻落实《决议》进行了安排部署。

林立星指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决议》精神和相关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决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寿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寿光市检察院要聚焦主业主责,更新监督理念,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执法、司法机关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调查核实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事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要及时办理并书面回复。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媒体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林立星强调,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依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接受配合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监督,为《决议》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切实维护《决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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