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明確科創屬性評價標準 科創板新規強化科技創新“含金量”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佈《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指引》進一步明確了科創屬性的企業的內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創屬性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採用“常規指標+例外條款”的結構,包括3項 常規指標和5項例外條款。企業如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即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如不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

融義研究認為,此前擬上市企業和中介機構對企業是否擁有科創屬性因無明確的判斷維度,增加了企業上市的成本、減緩了申報速度。科創板新規標在確保科創屬性評價過程具有較高可操作性的同時,又保留了一定的彈性空間,體現增強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企業包容性的改革導向。

證監會明確科創屬性評價標準 科創板新規強化科技創新“含金量”


“3+5”評價體系過濾偽科創

證監會表示,出臺《指引》的目的是落實科創定位,更好地支持和鼓勵“硬科技”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促進經濟發展向創新驅動轉型。

具體來看,《指引》提出了3項常規指標和5項例外條款的“3+5”評價體系。其中,3項常規指標的具體內容為:(1)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6000萬元以上;(2)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5項以上;(3)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達到 20%,或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達到3億元。

5項例外條款分別為:(1)發行人擁有的核心技術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定具有國際領先、引領作用或者對於國家戰略具有重大意義;(2)發行人作為主要參與單位或者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參與人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並將相關技術運用於公司主營業務;(3)發行人獨立或者牽頭承擔與主營業務和核心技術相關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4)發行人依靠核心技術形成的主要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鼓勵、支持和推動的關鍵設備、關鍵產品、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等,並實現了進口替代;(5)形成核心技術和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50項以上。

企業如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即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如不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

融義研究注意到,這次科創板申報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此前大批科創板Pre-IPO企業已經不符合上市要求了,但對於擁有核心技術、對國家有戰略意義的科技型企業、以及屬於國家鼓勵行業並實現進口替代的公司,科創板是會推動鼓勵上市的。此外,生物醫藥企業被特別指出具有科創屬性,並放鬆了相應上市要求。

監管層及時糾偏 強化科創“含金量”

對於這套“3+5”指標,多家券商保薦部門認為,科創屬性的具體量化參考指標,給企業初篩帶來很大的決策便利。指標發佈後,發行人對科創屬性的自我評估、保薦機構對發行人科創屬性的專業判斷更簡單、更明瞭,監管機構與科創屬性相關的審核相比之前也會大大簡化,發行上市的效率進一步提高。

作為扶植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平臺,監管層一直都在強調科創板的“硬科技定位”和企業的“科創屬性”。然而,科創板開市以來,上市企業的科創“含金量”一直飽受市場質疑。此前由於科創板准入門檻較低,上市企業魚龍混雜。部分科創屬性不足的企業借道熱點概念題材將自己包裝成偽科創企業,上市後盡享科技企業的高估值。其中,不乏一些投機者妄圖把科創板當做瓜分利益吃大餐的場所,有悖於科創板設立的初衷。

廣發策略研究團隊也認為,科創板屬性標準設置明確了“硬科技”科創板定位但非設置新准入門檻,黑科技、平臺類(互聯網+)、小市值等公司申報積極性可能有所降低;指引有助於降低上市成本,提高審核效率,加快發行審核節奏;同時,量化指標強調發明專利,引導二級市場分化、一級市場企業科技沉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引》中表示,對於符合科創屬性判定指標或條款的企業將在申報科創闆闆上市上得到支持和鼓勵。“支持和鼓勵”這兩個字眼的運用,也彰顯了監管層的智慧。使用“支持與鼓勵”,而非“允許”或“禁止”,這避免了“一刀切”錯誤的發生。這種指標體系的設計在確保科創屬性評價過程中具有較高可操作性的同時,又保留了一定的彈性空間,體現了增強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企業包容性的改革導向。

對於新規的出臺,也有市場人士認為此舉提高了科創板門檻。對此,監管部門人士強調,《指引》旨在提升申報效率和準確度,並非增加門檻。鼓勵和支持,意味著符合3+5條件的企業即被認為具有科創屬性,不再在‘屬性’問題上增加上市成本,在科創屬性的問答題中擁有‘免試’資格。與此同時,不符合3+5條件的企業也在答卷,上市條件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上市通道依然通暢。

融義研究認為,此次科創板新規是對科創板上市規則體系進行補充與完善。其中,評估標準的具體數據指標選取,是在對已上市、已申報科創板企業的情況以及正在輔導備案環節企業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經反覆測算、綜合權衡確定的。這也展現了監管層在科創板開市至今的實踐中,不斷髮現問題,及時糾偏的能力。

整體而言,此次《指引》的出臺明確了科創屬性的標準,使科創板更好的服務於真正的科技創新型企業,優化資源配置,規範了市場秩序。此外,還減少了科創屬性判定的爭議,提高了發行上市的效率。新規的出臺解決了此前科創板存在的問題,完善了科創板市場體系規則註冊制下的審核過程透明、可預期,讓企業對上市有了更加清晰的時間表,也讓一級市場投資者對科創產業的投資更加精準、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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