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單,終將會讓你變得更強大,講述一段我曾經經歷過的孤獨

我們都曾經孤單地在自己的世界裡,等待一個屬於我們的奇蹟。——題記

畢業以後,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孤單呢?

先給大家講講我的故事吧。

在一年前,我還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喜歡熱鬧、喜歡人多的人。

我害怕獨處,當房間只有我一個人的時候,我感覺無所適從,情緒低落,我害怕這種滋味。

所以,我夢想的生活一直都是像大學宿舍那種,或者合租那種,至少生活有人陪伴,有人說笑。

只有有人陪伴的日子裡,我才對生活有鬥志,才會全心全意忙事情。感覺像是旁邊有個人督促我一樣,我才不會胡思亂想,我一顆躁動的心需要有人陪我一起分享生活的五味雜陳。

可是,直到我研究生畢業以後,一切都變了,我也變了,我的世界確實只剩下了我一個人。

孤單,終將會讓你變得更強大,講述一段我曾經經歷過的孤獨

研究生畢業以後,我被人才引進計劃錄用,來到了一個陌生的縣城裡,做了一份體制內的工作。

在那個距家300多公里的縣城裡,除了我們一起錄用的七個人,我不認識任何人。

上班第一天,我就嘗試了孤獨的滋味。那種特別想說話,又沒有人跟你說,我不敢跟閨蜜接視頻,我怕我會哭,我不敢跟家裡視頻,因為我肯定會哭。

上班的地方,同事大多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而我連他們方言都聽不懂,你感到這個地方沒有一個和自己親密的人,那種無助、那種孤獨,讓人很壓抑。

一個人下班,一個人坐公交,一個人上樓,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睡覺,一個人發呆。加不完的班,睡不醒的覺,加班到深夜一個人回房間,漆黑一片,甚至上樓梯的時候都會害怕,讓我窒息的房間,我問自己,“什麼時候才能不孤單?”

這樣持續了三個多月,我就辭職了。因為我敗給了孤獨。長期在那個地方下去,我覺得我有可能會抑鬱。

孤單,終將會讓你變得更強大,講述一段我曾經經歷過的孤獨


自從辭職以後,我去了閨蜜的城市,找了一份兼職,邊做兼職,邊在大學圖書館和閨蜜學習,規劃下一步工作。

那段和閨蜜在一起的日子,真的開心極了。一起吃飯,一起學習,一起找工作。感謝我的閨蜜,在我人生最低谷給予我的幫助。

找工作花了兩個多月,我們兩同時都找到了自己滿意的工作,她在國企,我在男朋友所在城市的一個國家單位上班。

不知道是因為男朋友也在這個城市的緣故,還是我已經告別了曾經的自己。

孤單,終將會讓你變得更強大,講述一段我曾經經歷過的孤獨

我們結婚後,老公因為工作的原因,有時候十多天回來一趟家裡,家裡還是我一個人。但是我從來沒有感覺到孤單。我彷彿已經告別了害怕孤單這種情愫。

現在的我,每天都過得非常充實,感覺時間總是不夠用。

我總結了一下,為什麼現在自己也是一個人待著,但是感覺不到孤單的原因。

  • 第一、雖然也是陌生的城市,雖然老公回家次數也少的可憐,可是在這個城市裡有一個人牽掛著我,保護著我,他就是我的後盾,讓我安心,我便不再害怕,不會再將自己陷入孤獨的深淵。
  • 第二、我現在的生活很充實。每天除了要高效率做好本職工作以外,我還要抽出時間堅持閱讀、寫作、做微商、開淘寶、理財。我根本沒有時間想是否孤單這種事情。
  • 我每天做完單位工作,會堅持閱讀至少30頁書籍,每個月至少要閱讀3本書;
  • 每天為了節省鍛鍊的時間,會在上下班選擇騎自行車回家,而不是電瓶車;
  • 每天利用吃飯、去衛生間等零碎時間更新微商商品,看看淘寶人流情況;
  • 每天還要堅持看財經新聞、資訊、上證指數等等,根據這些做出我的理財判斷;
  • 下班以後騰出時間不是閱讀就是寫作,我每十天會做一個總結,基本兩天至三天會更新一篇文章。
  • 剩下的時間一般集中在週末,會健身、收拾房間、記賬、學樂器等等,總感覺時間不夠用,好想把別人的時間拿來用用,可是這個世界上的時間都是那麼的公平,無論你對時間什麼態度,時間永遠給每一個人一天24小時,時間一到,就是第二天,昨天永遠不會回來。

我之所以這麼努力,讓自己這麼忙,

因為我想十年後的自己會和現在不一樣。

十年後, 我不想再做一份混吃等死的工作,每個月拿著剛能吃飽飯所剩無幾的薪水,不用一直重複十年前的工作和事情。我想讓我的人生充滿無限可能,讓夢想實現。

孤單,終將會讓你變得更強大,講述一段我曾經經歷過的孤獨

最後分享一下我認為不孤單的經驗就是:第一有一個最貼心的人陪伴;第二有忙不完的事。

如果你正在感覺到孤單,請不要害怕,時間是治癒一切的良藥,我們終將有一天告別孤獨的自己,擁抱下一個美麗的人生。

人生路漫漫,總要學會一個人走,有些苦只能一個人扛,有些孤獨總要一個人去承受,但是,等你挺過了這一陣,你便再也不會害怕孤獨,它會變成你的夥伴,讓你一個人的時候有大把時間學習,提高自己。

最後,我們終將馴服孤獨,我們可以從獨處中找到樂趣,有一套自己的心靈程序。

相信我,你可以不孤獨!

孤單,終將會讓你變得更強大,講述一段我曾經經歷過的孤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