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两种办法招揽人才


汉武帝两种办法招揽人才

汉武帝采取两种办法招揽人才,也就成为汉朝选人用人的最主要的两个途经。

一是征对策,不管是官员还是普通百姓,有明晰当事之务,精通先圣之术者皆可上书对策,皇上亲自阅读,根据才能安排到各级给予俸禄。特别优秀的直接提拔到身边,朱买臣、吾丘寿王、司马相如、东方朔、枚皋、终军等,皆参与朝议,公孙弘甚至做到了丞相。

二是举孝廉,要求各级官府向朝廷推荐人才。元朔元年,武帝特意颁发了诏书,进一步要求官吏举荐人才。

汉武帝两种办法招揽人才

“朕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议二千石不举者罪!”

有司议后奏曰:

“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皇帝的意见是俸禄二千石的官员不举荐人才就有罪。有关部门讨论之后上报,不举荐人才,就是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举荐的人才不廉洁奉公,不胜任,举荐者跟着一起被免职。武帝批准实施。

历朝,不敬皆死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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