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雖不可諒解,但自己的路終將由自己選

“鮑某明”案,已經成為了現在的一個焦點。所謂“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從這個案子中,我看到了

“原生家庭”的影子!


李星星“一而再,再而三”的遭受迫害,其實她自己也有很大的責任:有那麼多次機會可以離開,但是她沒有;去報警,做完筆錄後,又和鮑某手拉著手離開,回到鮑某居住的酒店……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李星星想反抗,但還不想鬆手。她的做法聽起來確實有些可恨,但是她如此做法,正說明了:她在努力逃脫“原生家庭”的影響,她在為自己的未來而拼搏

大家可以品品,看看我分析的是否有道理:

剛開始的李星星也許是迷茫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如何做,她是矛盾的。她之所以“跟隨”,甚至可以說是“有點兒離不開”鮑某,也許是因為鮑某是一個她理想中的父親的形象:有本事,有錢,什麼都懂,可以在他面前撒嬌,像個女兒一樣撒嬌……可最後,鮑某對她的要求超過了她自己的界定,她感覺這是錯的、不應該的,所以她想逃離;但是,她又依戀這種關係,不知道哪兒才有更好的歸處。所以,才造就了我們現在從網上看到的一幕幕。

對於年輕女孩子來說,其實鮑某是很可怕的一類人,尤其是當女孩子她們自己感覺“愛情”來臨的時候。如果更糟糕一點的情況,就是一個從小看不到良好父母關係、沒能得到父母疼愛的女孩遇到這樣一個大叔,如李星星遇到鮑某,悲劇是必然會發生的。

其實,我特想真誠的問李星星一句:“你確定不是自己貪戀鮑某的溫柔和寬容?

之前從網上看到這樣一句話:“原生家庭才是一個人的底色;每個孩子的歸屬,都是原生家庭……”。這種說法太偏碳了,“原生家庭論”可以說成是一種現代版的“宿命論”的。

難道真的是這樣的嗎?

從“鮑某明”案中李星星的做法,我們可以看出:沒錯,也許“原生家庭”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我們的起點,可是終點究竟在何方,還終將由我們自己選擇!去向終點的路,終將由我們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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