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證難逃民警的“火眼金睛”

4月1日,一名持假證駕駛自卸貨車駕駛人被垣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火眼金睛”民警現場查獲。

  當日11時30分,按照大隊統一部署,城市中隊民警在中條大街歷山路口南20米處執勤,在對一輛晉M78XXX的輕型自卸貨車進行檢查時,駕駛人石某某神色慌張,但還是裝作若無其事的將駕駛證交給民警,民警在查驗的過程中,感覺石某某這個名字有些眼熟,又發現駕駛證的顏色、字體與車輛管理所頒發的駕駛證有些出入,隨即民警通過公安綜合應用平臺查詢,確認石某某曾於2019年12月份因醉駕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且駕駛證處於扣留狀態。原來在3月31日,大隊民警前往市局支隊辦理吊銷的一批駕駛證中,石某某就是其中一個。後經民警仔細詢問,石某某心存僥倖,以為疫情復工復產期間,交警可能不查,就花200元製作了一個假駕駛證,民警對石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石某某當場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後果,並接受教育和處罰。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石某某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200元,扣留機動車,收繳非法牌證,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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