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電影之後的那起泯滅人性的案件

最近我們得到了一個很不好的消息,發生於2008年韓國素媛案中的罪犯趙鬥淳將於明年出獄,據說在其服刑中對其心理評估都表示,他極有可能在出獄後繼續做出危害他人的行為。不知道讓一個泯滅人性的罪犯重獲自由算不算上是一種間接犯罪。

《素媛》—電影之後的那起泯滅人性的案件

趙鬥淳

《素媛》就是按照這起案件的始末而改編創作的,這部在2013年上映的韓國電影,豆瓣評分至今仍高達9.2,其中五星評價佔比高達65.7%。相對來說我更喜歡本片的臺版名字,《希望:為愛重生》。

《素媛》—電影之後的那起泯滅人性的案件

故事的主人公是個五六歲的小姑娘,名叫素媛。天真純淨的雙眼,甜蜜的笑容,能感染到所有看到她的人。

除了不能稱之為人的東西。在一個下暴雨的清晨,她在上學路上被一個男子強暴了,身心都受到嚴重創傷。素媛奄奄一息,下體流血不止,直腸到大腸的最頂端,多發性創傷與撕裂,大腸與小腸部分壞死。截去之後,醫生不得不為她重做了人工肛門。從此,她的腰間多了一個便袋,將伴隨她陰霾密佈的餘生。

《素媛》—電影之後的那起泯滅人性的案件

雖然事後無論女孩的家庭還是社會上的心理救助機構都為女孩的恢復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她身受的一切卻是再怎麼努力也無法完全恢復的。曾遭受的一切不僅在其身體裡,更在其回憶和心裡時時提醒她自己,那痛苦,是真發生過自己身上的。

電影中最讓人心痛一幕,莫過於身受重創的孩子,帶著遍體鱗傷,仍然擔心是否是因為自己做錯了事給父母帶來了麻煩,而這個時候她其實才是最需要被保護被照顧的人啊!

《素媛》—電影之後的那起泯滅人性的案件

當素媛快被治好,走出心理創傷的時候,法庭上的審判又讓她陷入了絕望。證據俱在,證人證詞確鑿,法庭也認定了罪犯的毫無人性,但是僅因為罪犯抵賴不認,裝出喝醉酒神志不清,法庭竟然採納這種荒謬辯解,據此只判刑12年。12年後,受害者小女孩還不到20歲。也許不知道什麼時候,“壞叔叔”就突然又出現在面前。任誰對此都不寒而慄,更別說經歷了重創的素媛了。當爸爸抑止不住憤怒和絕望,衝上法庭要將罪犯打死時,素媛哭著緊緊抱住了爸爸的腿,乞求爸爸不要這樣做,這一幕讓人悲痛到極點。深深的無奈與絕望感染著每一個人。

《素媛》—電影之後的那起泯滅人性的案件

這部電影及其背後令人痛心的案件,揭示了韓國法律的漏洞。受此影響,韓國時任總統李明博曾因此向國民下跪道歉,並承諾加快法律改革。後來韓國也卻是做出了改善,具體有如下幾點:

1.不再豁免“借酒(藥)犯案”。性犯罪可不適用刑法第10條減輕量刑的規定。

2.對未成年人性犯罪量刑從重。從2009年開始,韓國兒童性侵犯罪的最高刑期從15年提高到30年。2013年,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強姦犯罪最高刑期進一步提高到無期徒刑,同時不得假釋。

3.2011年,韓國開始實施“化學閹割法”。

4.《趙鬥淳法》今年4月16日已經開始正式實施。 該法規定,刑滿釋放的特定刑滿釋放人員除必須佩戴電子腳鏈外,還將接受專員的24小時嚴加監管,以防止他們出獄後再犯。

《素媛》—電影之後的那起泯滅人性的案件

痛苦過後,生活還要繼續。這樣的悲劇是我們每一個國家每一個正常人都不願看到的。為了保護好每一個人不受那些殘暴無情的侵害,國家需要不斷探索,不斷進行法律的完善。我們其他人也要尊重法律,更重要的是,要關愛那些曾經受到傷害的人們,盡力幫助他們走出曾經的陰影,建立對未來生活更美好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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