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個行業領域!32項綜合治理事項!這裡明確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方案

疫情之後,生活重啟。對於一些小商戶來說,生活重啟後謀生創業面臨著新的挑戰。4月15日,記者從四川省成都市規範經營性無證無照行為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規無辦)獲悉,日前,

《成都市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該方案將幫扶弱勢群體謀生創業,一些“特殊”的經營行為可依法實施豁免登記。

記者瞭解到,該《方案》明確了包括校外教育培訓、公共娛樂場所、“五小門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農藥、種子、肥料、獸藥、飼料、生豬屠宰、人力資源服務、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企業、醫療美容、畜禽及其製品、醫用防護用品、菸草和支付業務等,共15個行業領域32項綜合治理事項。

以保民生、促發展、穩增長、防風險為主線,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將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堅持“規範一批、引導一批、查處一批”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

對在農貿市場內自產自銷區域、鄉村廟會、便民服務點、區(市)縣政府指定的其他場所,按規定時間從事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銷售,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法實施豁免登記,幫扶弱勢群體謀生創業,營造寬鬆的創業創新環境。

對符合法定條件、有意願持續經營的,引導辦理相關手續,核發相關證照,使其合法經營。對存在生產安全隱患、食品安全隱患、生態環境汙染及影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會治安和城市管理等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堅決予以查處。通過綜合治理,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推動成都經濟高質量發展。

同時,《方案》明確各區(市)縣政府和市級成員單位在綜合治理工作中要依法行政。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監管原則,依法履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職責,及時調查處理上級交辦、部門轉辦、投訴舉報、媒體曝光、日常監管及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杜絕不作為、慢作為等情況發生。

審慎規範自由裁量權,切實規範監管執法行為,加強服務引導,嚴禁搭車收費、以罰代管、罰過放行、以罰代刑等違法違規行為。以規範引導為主、懲處為輔,嚴禁“吃拿卡要”行為,支持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寬鬆的創業創新環境。

此外,《方案》還明確綜合治理工作要與疫情防控工作有機結合,突出對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關的行業領域中存在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同時,要主動高效精準服務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企業,堅持寓管於服,落實各項支持政策,開闢專用“綠色通道”,簡化手續特事特辦,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與問題,幫助企業儘快復工復產。

據介紹,今年截至4月10日,成都市共治理規範無證無照經營9492戶,引導辦證辦照9260戶,停業關閉232戶。其中市場監管部門引導辦證辦照5578,停業關閉16戶;其他職能部門,引導辦證3682,停業關閉216戶。

通知全文來了

15个行业领域!32项综合治理事项!这里明确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方案

成都市規範經營性無證無照行為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印發《成都市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各區(市)縣政府,市級各成員單位:

現將《成都市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成都市規範經營性無證無照行為聯席會議辦公室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3月17日

成都市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實施意見》等精神,推進落實我市規範經營性無證無照行為工作(簡稱:規無工作),提升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政府、市政府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從嚴查處違法情況嚴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影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建立完善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城市現代治理體系。

二、工作目標

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按照“三個一批”要求,區別情況,分類處置。規範一批:在農貿市場內自產自銷區域、鄉村廟會、便民服務點、區(市)縣政府指定的其他場所,按規定時間從事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銷售,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法實施豁免登記,幫扶弱勢群體謀生創業,營造寬鬆的創業創新環境;引導一批:對符合法定條件、有意願持續經營的,引導辦理相關手續,核發相關證照,使其合法經營;查處一批:對存在生產安全隱患、食品安全隱患、生態環境汙染及影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會治安和城市管理等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堅決予以查處。通過綜合治理,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2月)

制訂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確定工作重點,各區(市)縣政府、市級相關部門進行動員部署。

(二) 集中整治階段。(3月—11月)

1.校外培訓(機構)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全年)

對在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局)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含“教育文化諮詢”、“教育文化交流”或“學科輔導”等業務的公司、合夥企業、個體經營戶以及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學校和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業務範圍”含“培訓”業務的教育類社會組織(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摸排;依託基層“網格員”摸清本轄區內開展學科培訓、藝體培訓、科普培訓及成人助學培訓等業務的有關機構情況,建立監管對象庫,採取疏堵結合、分類處置的方式,依法對校外培訓(機構)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進行查處。(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2.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全年)

對公共娛樂服務場所開展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檢查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娛樂經營許可證》《公眾聚集場所投入、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和《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1)營業性歌舞廳、迪斯科舞廳、夜總會、帶歌舞表演的酒吧等娛樂場所。(牽頭單位:市文廣旅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2)卡拉 OK。(牽頭單位:市文廣旅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3)電子遊戲廳。(牽頭單位:市文廣旅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4)桑拿浴場。(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5)美容美髮。(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6)酒吧。(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文廣旅局、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7)茶館。(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文廣旅局、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3.“五小門店”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全年)

對“五小門店”開展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檢查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娛樂經營許可證》《公眾聚集場所投入、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備案證》《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食品銷售)備案證》《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餐飲服務)備案證》和《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1)小歌舞廳。(牽頭單位:市文廣旅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2)小旅館。(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3)小浴室。(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4)小美容美髮。(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5)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小餐飲)。(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文廣旅局、市應急局及消防救援機構;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4.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全年)

採取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查處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5.“綠劍護農”專項執法檢查。(3月-4月)

重點查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種畜禽等農業投入品無證、無批准文號的經營行為。(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級相關部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6.水生野生動物專項執法檢查。(3月-4月)

重點查處養殖環節無馴養繁殖許可證養殖國家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行為。(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公園城市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7.打擊生豬私屠濫宰違法行為專項行動。(2月-3月)

重點查處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排汙許可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超過有效期;防疫條件合格證與定點屠宰證上的畜禽種類不一致等不具有屠宰資質行為;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不按照規定屠宰生豬的違法違規行為;屠宰病死豬,注水豬及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8.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3月-4月)

重點清理整頓未經許可或登記(備案),但實際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組織或個人。(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級相關部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9.危險化學品行業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3月-4月)

對危險化學品行業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儲存進行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市應急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10.非煤礦山企業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全年)

對非煤礦山企業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開採、《安全生產許可證》超期開採等非法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牽頭單位:市應急局;配合單位:市級相關部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11.無證無照行醫專項整治。(全年)

以治理無資質開展醫療美容等領域診療活動為重點,嚴厲打擊各類無證行醫行為。(牽頭單位:市衛健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網信辦、市金融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12.畜禽及其製品無證無照加工銷售專項整治。(全年)

開展無證無照加工銷售畜禽及其製品專項整治行動,強化食品生產者落實各項制度,加大食品監管,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級相關部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13.醫用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無證無照生產銷售專項整治。(全年)

嚴厲打擊未依法取得許可或備案,擅自生產銷售醫用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級相關部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14.菸草製品無證經營專項整治。(2月-5月)

對全市未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菸草製品的零售戶進行全面摸排,通過日常走訪和市場檢查,掌握無證戶的經營地點、經營能力、經營規模等信息,對勸導無效、長期無證經營的無證戶予以查處。(牽頭單位:市菸草專賣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區(市)縣政府)

15.支付業務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全年)

繼續保持對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深入推進轄內無證機構的清理整頓工作,淨化市場環境。根據投訴舉報、執法檢查發現的線索,調查核實無證機構,並根據違法違規程度、風險大小等情況分類處置。(牽頭單位: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總結考評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

各單位進行綜合治理工作的自查和總結,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規無辦。開展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將作為2020年規無工作情況通報的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區(市)縣政府是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綜合治理工作。要把綜合治理與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市級成員單位要結合本行業的實際,制定相關工作措施,加強對區(市)縣局規無工作的業務指導。各區(市)縣規無辦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制定綜合治理措施,協調落實部門職責,解決重大疑難問題,確保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紮實開展。

(二)堅持依法行政。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監管原則,依法履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職責,及時調查處理上級交辦、部門轉辦、投訴舉報、媒體曝光、日常監管及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杜絕不作為、慢作為等情況發生。審慎規範自由裁量權,切實規範監管執法行為,加強服務引導,嚴禁搭車收費、以罰代管、罰過放行、以罰代刑等違法違規行為。以規範引導為主、懲處為輔,嚴禁“吃拿卡要”行為,支持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寬鬆的創業創新環境。

(三)突出疫情防控。各單位要把綜合治理與疫情防控工作有機結合,突出對禽畜屠宰、水產品加工、運輸、住宿、餐飲、金融、旅遊、人力資源、娛樂、教育培訓、食品生產銷售、醫藥生產銷售、公共衛生等行業領域中存在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同時,要主動高效精準服務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企業,堅持寓管於服,落實各項支持政策,開闢專用“綠色通道”,簡化手續特事特辦,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與問題。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單位應當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報刊、電臺、廣播、網絡等媒介,宣傳無證無照經營的危害和後果,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動員廣大群眾參與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為規範經營性無證無照行為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區(市)縣規無辦要指定人員專門負責,加強數據統計和情況彙總,並請於4月1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含統計報表),12月10日前報送年終總結。

附件: 1.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報告(模板)

2.成都市2020年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情況統計表

15个行业领域!32项综合治理事项!这里明确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方案

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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