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口罩诈骗不松劲!新兴检察依法“快诉”两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

剑指口罩诈骗不松劲!新兴检察依法“快诉”两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

打击涉疫犯罪,刻不容缓!

近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提起公诉。因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这2起案件从受理到起诉仅不到6个工作日,其中1起案件更是实现当天受案当天起诉,既充分保证了对涉疫犯罪的打击时效,也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涉疫犯罪从严从快的决心。

案件①

新兴检察院批捕的首例涉疫诈骗案件审查起诉

从受案到起诉仅用时1天

剑指口罩诈骗不松劲!新兴检察依法“快诉”两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

2020年2月,被告人陈某某通过陌陌APP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引诱群众购买口罩。被害人杨某某看到信息后向陈某某咨询购买口罩,并通过微信先后31次向被告人陈某某转账1.5多万元向陈某某购买口罩。二人约定2月4日交货,约定交货当天,被害人杨某某发现无法联系陈某某,遂到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陈某某于同年2月7日被抓获归案。

办案

经过

2月7日

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2月8日

新兴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2月14日

新兴检察院受理该案的审查逮捕材料。

2月15日

承办检察官对该案卷宗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

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4月15日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新兴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材料依法进行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与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于同日向新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②

为还赌债谎称卖口罩,男子诈骗15万还债

剑指口罩诈骗不松劲!新兴检察依法“快诉”两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

2020年2月,被告人钱某某利用微信,在没有口罩库存和口罩货源的情况下,谎称有口罩出售,陆续向被害人李某某、吴某某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150600元。钱某某将诈骗所得均用于偿还赌博债务。

案件侦查期间,承办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查阅卷宗、参与案件讨论,详细了解案情、证据和案件的侦查方向,并就该案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侦查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为案件下一步办理夯实基础。

办案

经过

3月6日

公安机关以钱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我院审查逮捕。

新兴检察院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对钱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4月9日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新兴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16日

经依法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钱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兴检察院于4月16日以涉嫌诈骗罪对钱某某提起公诉。

剑指口罩诈骗不松劲!新兴检察依法“快诉”两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

打击涉疫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兴检察院对涉疫案件高度重视,通过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对涉疫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优先办理,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做到高质高效、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为推进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小知识

Q:文中提到的“提前介入”是什么?

剑指口罩诈骗不松劲!新兴检察依法“快诉”两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应公安机关的邀请或者有必要时,主动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年,检察机关对江苏“昆山反杀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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