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用改革精神加固底板

用改革精神加固底板

张掖日报记者段晓梅

2019年,我市政法系统以“三分流、七支撑”创新诉源治理,以规范化建设创新执行机制,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创新监督管理,以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创新基层治理,用创新的思路塑造优势、用改革的精神加固底板,促进政法工作水平大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为充实。

“三分流七支撑” 实现办案质效新提升

记者日前从甘州区法院了解到,2019年,该院受理案件数达到30610件,结案26902件,67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02件,是全省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3倍,收案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二,结案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一。

“取得这样的成绩,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引导20余类民事矛盾纠纷的立案群众到综治中心先行调解,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甘州区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雷光雄告诉记者。该院通过实施“三分流、七支撑”的改革举措,形成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体系,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和途径更加多元化,诉讼成本也更低,法官的专业特点和业务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实现类型化案件的批量高效解决,办案质效有了很大提高。

针对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我市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对进入诉讼环节前的案件,通过向综治中心、审前调解中心、专业审判团队的三次分流,依托诉调对接无缝化、审判团队专业化、保障服务社会购买化、办公办案信息化、辅助工作集约化、法律文书模板化、绩效考核科学化七个方面的有效支撑,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审理、同类案件专业化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全市法院系统走出了一条“司法本位回归、案件繁简分流”的诉源治理新路子。

合作共享 联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9年7月,甘州区法院审理一起因工程合同纠纷非法扣押他人车辆案件,在法院作出返还车辆的判决后,史某仍拒绝返还并藏匿被扣车辆,企图逃避法院执行。随后,该院联合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联动办案,史某最终因拒执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获刑,原本“执行难”的案件在多部门的联动合作下迎刃而解。

我市政法系统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设立“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开展执行,纪委、监委对部分公职被执行人进行集体约谈,银行、金融和窗口服务单位为法院执行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法院开通不动产查控专线,人民保险公司张掖分公司与法院签订执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了法院与有关成员单位联合查控、联合限制、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

针对“执行难”问题,我市政法系统持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建立分段运行、分权操作、分权制衡工作模式,狠抓执行办案标准化,有效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做法。采取组建执行办案团队、与部门单位签订执行联动书面承诺、假日突击执行、悬赏执行、多视角曝光“老赖”等方式,充分利用拘传、拘留、纳入“黑名单”等执行措施,增强法院执行的威慑力。

公益诉讼 打造法律监督“升级版”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甘州区沙井镇五个墩村附近河西学院农业科技产业园及相邻国道312线两侧绿化带、防护林被黑色农用废旧地膜大面积污染。经调查,原甘州区农业局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河西学院、甘州区农业局沟通,现场释法说理,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甘州区农业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将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列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向河西学院下发《催办督办函》,督促中标方及承包责任人完成残膜污染的彻底整治工作。河西学院对污染物进行了彻底整治,整治效果均达拾净率95%以上,回收率85%以上。这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农业发展意识,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

我市立足祁连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绿色检察”专项行动,多部门合力构筑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跨区划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打通办案瓶颈,综合运用无人机、智能公益诉讼平台、生态环保等“最强大脑”,升级调查手段,辅助案件审查,主动作为彰显公益诉讼检察正能量,打造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升级版”。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46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6件。

综治中心建设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9年11月初,甘州区南街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兼综治中心主任李红霞在该区开展“小煤炉”专项整治中,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职能作用,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城管队和街道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社区工作人员密切配合,200多户“小煤炉”在两周内更换成清洁炉,有效避免了整治中可能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

我市把综治中心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全局谋划,采取统一任职标准、统一职能定位、统一工作机制、统一工作平台、统一考核奖惩的方式,为全市65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政法委员,并兼任综治中心主任。各县区政府按照县级综治中心不低于50万元、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将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社区)综治中心采取“集体收入+财政以奖代补+社会公益性捐赠”的方式筹措,统筹协调推进平安创建、“雪亮工程”建设、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五治”融合等工作,有效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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