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買二手房 房價上漲後賣家不願過戶還做出“騷操作”

西安男子買二手房 房價上漲後賣家不願過戶還做出“騷操作”

拒不出庭的被告,卻在開庭前向法院認可了原告全部的訴訟請求,缺席判決後,又配合法院查封了自己在西安的房產。事後證實,他這麼做就是想抵賴反悔已經出售的二手房。

買二手房

之後房價上漲賣家不願過戶

2016年9月6日,王某通過西安某房屋中介公司與彌某簽訂購房協議,以70萬元購買彌某西安的一套房,當日,王某支付35萬元,彌某即將房屋交付王某。

雙方約定,待房屋契稅發票滿兩年後辦理過戶,王某再支付尾款35萬元,合同簽訂後,王某對房屋進行裝修併入住。2017年底,西安房價開始持續上漲。

2018年6月,臨近約定辦過戶時間,但是經中介公司和王某多次催促,彌某遲遲不願辦理,王某無奈之下於當年11月向西安市新城區法院起訴,要求彌某履行房屋過戶義務。

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某發現涉案房屋已於2018年12月被蒲城縣法院查封,強制執行的依據即是尉某與彌某民間借貸一案的生效判決。王某針對房屋查封行為提出執行異議,被蒲城縣法院駁回,遂向檢察機關控告,認為彌某與尉某虛構債務,企圖通過虛假訴訟逃避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過戶義務。

2019年3月,省檢察院接到王某控告後,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指令渭南市檢察院辦理,渭南市檢察院迅速與蒲城縣檢察院組成辦案組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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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以民間借貸虛假訴訟

調查發現,尉某與彌某的民間借貸訴訟發生在王某與彌某就房屋過戶進行訴訟期間,被告彌某在蒲城縣法院庭前調查中,對原告尉某訴訟請求完全認可。

庭審時,彌某經傳喚拒不出庭應訴,債權人尉某對雙方債務形成過程陳述不清,且其根本不具備資金出借能力,渭南市檢察院認為,原審判決未對雙方債權債務基本事實進行審查,未對可能產生虛假訴訟的重要情形進行合理排除,僅依據雙方簽訂的借條缺席判決彌某向尉某清償借款78萬元及利息,認定基本事實的證據不足,依法向渭南市中院提出抗訴。

渭南市中院指令蒲城縣法院再審。蒲城縣法院判決撤銷原審判決,駁回尉某的訴訟請求。

尉某不服,上訴至渭南市中院,渭南市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民間借貸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虛假訴訟被糾正,案外人王某通過檢察機關民事監督討回了公道。 華商報記者 寧軍 通訊員 閆黨路

西安男子买二手房 房价上涨后卖家不愿过户还做出“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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