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是否应该先赔付?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是否应该先赔付?

感觉无比委屈的市民

资料:近日,贵阳又发生一起银行卡被盗刷事件。卡主没有办理短信提示。卡主人去银行取款,才知道自己的卡上被盗刷一万多元,而且刷卡地点是在遥远的马来西亚。公安不接受报案,要求银行方面来报案才受理。但银行说要等公安调查清楚,才能讨论赔付。然后双方一起去公安报案。

看了这则新闻,联想到近年国内多起银行卡被盗刷事件的处理,感觉现在的处理方式有很大问题。

一、储户把钱存在银行是一种委托,银行对储户的资金和存钱信息、取钱密码就有保护的责任。如果是因为银行的原因导致被盗刷(包括银行的安保系统失效导致的被盗刷)。毫无疑问是要全额赔付的。但是,出现盗刷,银行的答复往往是:需要等公安机关调查清楚!笔者认为,这种这种处理方式是有问题的。如果是你银行的责任,凭什么要求储户和你一起等待公安调查?由此引起的储户损失怎么算?

本案件中,卡主吴师傅的卡在身上,盗刷地点是在马来西亚,也就可以说肯定不是本人刷的。那么吴师傅的卡被人复制,密码泄露几乎是可以肯定的。那么本案只有以一下几种可能:

1、吴师傅在无意中泄露了自己的卡信息(包括密码)。吴师傅有可能有一定过错,但这只是可能。即便出现这种情况,但也与银行提供的卡和取款安保门槛过低有关。

2、吴师傅与人勾结,复制了卡,并提供了密码,让其在马来西亚盗刷,骗取银行赔款。这是在合伙诈骗。

3、银行的安全系统失效,被黑客从网上取得了吴师傅卡的所有信息和密码。吴师傅无过错。

4、银行的内鬼与境外人员勾结,私自提供了吴师傅的卡信息和密码,伪造卡后盗刷。吴师傅无过错。

从以上四种情况可以看处,银行的工作人员是认为四种可能都存在,所以要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后再说。但是,后面两种的可能性最大,这是银行自己需要加强管理的问题,却要求储户和自己一起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是否应该先赔付?

二、按照对民法法理有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处,

第1种可能是很低的。因为卡上的一些特俗信息,一般储户是不掌握的,除非他的卡落到可以同时窃取卡信息和密码的极其专业的人士手中。可能性只能占到10%。

第2种可能性要么不存在,要么涉嫌犯罪。银行怀疑可以报请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不应该在民事的赔付上作为前置条件。如果按此理解,很多民事赔付都有诈骗的可能,哪怕是1%的可能。比如征地拆迁,是不是征地部门对所有房屋的来源都可以怀疑是在骗赔偿(都视为“种房”),都要请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再赔付?

第3和第4种可能性,是银行的完全责任,与吴师傅无关,银行应全额赔付。

三、按照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出现银行卡盗刷事件,银行应该进行初步的调查,收集证据,初步认定储户无明显过错,即应该立即进行赔付。对于怀疑是骗取赔偿的,可以先赔付,再报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查实,按照刑法依法严惩。对于可能有明显过错的,可以事后请法院裁决后维权(不能总是储户维权吧?)。但对于可能性最大的第三项和第四项,却要求储户等待公安机关调查清楚,这对储户是不公平的。有可能严重影响储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这种案件的关键点,是取款方式。银行卡和取款方式都是银行提供的服务,由储户使用的。双方共同维护其安全性。但是,在储户无过错的情况下(比如把银行卡拿给别人,脱离视线很长时间),出现问题,责任就该由银行承担。因为储户不能自己设计制订银行卡和取款方式。

四、如果许许多多的盗刷事件,都得不到合理的和快速的赔付,银行都可以把责任或部分责任推给存户,或者以调查为由无限期拖延。而不是去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内鬼,提升安保系统防盗能力、提高防盗刷技术,把自己的责任变成大家承担。这无异于是在鼓励银行内部的安保设施落后不思改变、鼓励出卖个人信息或内外勾结盗取储户资金的行为越演越烈。最重要的是:公民无过错的情况下陷入纠纷和官司,对公民是不负责任的。公民的基本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对一个社会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让银行承担自己造成的损失,以及无法确认储户有过错的情况下的损失。才能督促银行提高服务质量!你开设银行,提供银行卡和取款方式,却无法保障这种方式的安全性,这是很荒唐的行为。安保能力不具备,你就不能开银行!

所以,国家应制订强制银行执行的存款被盗刷的先行赔付机制,保障公民工作和生活正常进行,很有必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