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河長+檢察長”機制打造“幸福河湖”

在推出“河長制”後,滁州市不斷拓展河湖治理管理內涵和外延,4月7日上午,滁州市檢察院駐河長辦檢察官工作站正式掛牌。這標誌著“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建立,將行政司法、刑事司法與河湖管護有機結合起來,保證河湖健康,打造“幸福河湖”。

“河長+檢察長”機制目標明確,6月底前,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在市、縣兩級河長辦設立駐河長辦檢察官工作站;7月底前,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河長會議成員單位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聯合協作新局面,建立責任明晰、運轉有序、執法有力、和諧安全的水事秩序。履職盡責方面,將接受群眾舉報、依法辦理河湖生態環境和資源領域各類案件,引導破壞河湖生態環境和資源領域刑事案件的偵查取證,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平臺運用,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等。與此同時,落實工作機制,建立起行之有效信息共享機制、聯席會議機制和聯合督辦機制;細化任務,推進強化刑事監督、強化行政監督、強化執行監督、強化公益訴訟、開展專項行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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