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网红骗取他人财物,“95后”女主播领刑四年半

来自福建的女孩雷某今年21岁,此前在一家游戏平台做游戏主播。通过冒充网红,她与网友“谈”起恋爱,并用各种理由骗得对方22万元。记者17日从如东法院了解到,雷某因犯诈骗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冒充网红骗取他人财物,“95后”女主播领刑四年半

朱某通过玩吃鸡游戏,认识了平台上的雷某。雷某因小时候烫伤导致毁容,为获取朱某的好感,她从网上下载了网红的照片和视频,发在朋友圈谎称这些都是自己的自拍照、生活照。一起打游戏期间,朱某觉得雷某人长得青春靓丽,游戏又打得好,声音又好听,因此产生与其谈恋爱的想法。自此之后,雷某便要求朱某用发1314元的红包等方式表示爱意,同时以要偿还贷款,旅游需要钱等理由,从朱某处先后骗得人民币2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鉴于雷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它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由于其虚拟性蕴含巨大的风险。广大网友应当注意自我保护,在网上恋爱、向陌生人付款等方面,要提高风险意识,不要轻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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