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利金奖”奖金提高至30万元 5月1日起施行!

好消息: 近日编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增设了有关奖项,并提高了奖励金额。

广东“专利金奖”奖金提高至30万元 5月1日起施行!

奖金

专利有关的奖金额度发生变化

《办法》指出,广东省专利奖增设广东专利银奖,以及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嘉奖。同时,从树立标杆的角度出发,将“广东发明人奖”修改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赋予发明人奖更加响亮的名称。增加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奖励金额。《办法》将每届广东专利奖金奖授奖限额由15项增至20项,奖金由每项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优秀奖授奖限额由55项增至60项,奖金由每项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专利相关的奖项名称发生变化

调整中国专利奖嘉奖奖励项目和奖励金额。《办法》将原“中国专利奖配套奖”更名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办法》优化了有关奖惩制度,明确“广东省专利奖获奖情况应当记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等重要依据。”《办法》规定,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广东专利奖的,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5年内不予申报广东专利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奖项设计从三大方面进行调整完善

广东“专利金奖”奖金提高至30万元 5月1日起施行!

专利法

广东省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包括中国专利奖嘉奖和广东专利奖。《办法》是在2014年施行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基础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广东省专利条例》,并参考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文件修订完成。修订后的《办法》主要对专利奖奖项和奖励金额设置、申报和评审制度、有关奖惩制度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1. 1.增设了广东省专利奖有关奖项;增加了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了奖励金额;调整了中国专利奖嘉奖奖励项目和奖励金额。
  2. 2.修改完善了有关申报、评审制度,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等方面,对评审程序进行细化规定和调整。
  3. 3.优化了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将专利发明人(设计人)获奖情况作为晋升、考核的依据,完善了骗取广东专利奖的惩处措施,强化了全过程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要求。

历届广东专利奖评选及获奖情况

据悉,2014年以来,广东共组织开展了5届专利奖评选,评选出广东专利金奖75项、优秀奖275项、发明人奖49个;组织开展了5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累计获金奖34项、银奖26项、优秀奖754项,金奖项目数量连续5届居全国首位,获奖项目总数连年创历史新高。

评论:新的专利奖励办法和调整和完善的对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从奖金的金额、奖项名额做了积极的调整,加大对相关专利发明人激励,更好的促进广东科技改革新局面和创新发展理念在基层的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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