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作者福音,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反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今天是第十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自媒体作者福音,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反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恰巧就在昨天,针对前段时间社会热议的视觉中国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文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他表示,已经关注到相关职能部门约谈了视觉中国,并且作出了相应整改措施。

自媒体作者福音,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反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胡文辉还强调,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贯坚持的立场,同时也反对任何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自媒体作者福音,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反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是为了促进世界各国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有助于突出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并提高公众对人类在这一领域努力的认识和理解。

著作权也属于知识产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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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互联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趋势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自媒体也正在强势挤压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成为大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大量自媒体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新闻作品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屡见不鲜,自媒体成为著作权侵权的多发地,多家新闻机构愤然维权的行动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自媒体作者福音,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反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那么是不是自媒体作者就不能引用新闻机构的时事新闻了呢?引用新闻机构新闻是不是就违法了呢?

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同时,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还将“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等情形纳入了“合理使用制度”的范畴。

自媒体作者福音,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反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该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自媒体作者福音,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反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在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保护延及表达,不延及思想、过程、原理、数学概念、操作方法等”,并强调“本法不适用于:……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媒体维权过程中法院认定侵权与否的一个重要核心问题就是:涉案新闻作品应该被认定为时事新闻还是时事性文章。

综上所述,各位自媒体朋友如遇到时事新闻被相关机构投诉侵犯著作权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抗衡,通过正确方式,争取自己的创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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