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的哲学纹路

网上看过一些有关《七宗罪》的一些评论,但是大部分都是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加以评析的。本来我个人不太喜欢悬疑剧,但是因为这部电影确实拍的很好,耐心的看完,觉得很有哲学哲学意味。而刚好我闲来没事偶尔会看看哲学,所以就信手从哲学角度写了些感想。

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故事发生的背景—20世纪美国。这个时期正是哲学家所认为的自文艺复兴以来旧信仰的分崩离析而新信仰又无力构建的时期,即所谓“上帝已死”。在这种“上帝已死”之后人们陷入的精神恐慌迷茫下,“一切皆虚妄,一切皆允许”的哲学信念在社会上盛行,然后就有了大卫芬奇电影中那个肮脏丑陋,让人窒息的荒诞世界。

电影中一开始的画面,威廉(摩根弗里曼)在嘈杂的人声中无法入睡,然后打开闹钟似的东西,只有在闹钟的滴答声中他才能入睡,这个情景正是这糟糕不堪的世界的写照。之后mills(布拉德皮特)的妻子邀请威廉去她家里做客,至于其原因先不考虑。当他们吃完饭,一辆列车经过,mills家的房子整个的颤动了,mills的妻子拼命解释,而威廉却是很疯狂的笑了。这里的笑很有意味,因为一开始只有他一个人在笑,为一个一点也不好笑的故事在疯狂的笑。他是在笑mills的妻子的无力解释?还是在笑房东的奸诈狡猾?还是在笑自己?结合刚才讲的威廉他自己只有在设闹钟后才能入睡的画面,或许我们可以认为他这笑里带着点自嘲,更多的是对糟糕、无法忍受的社会的一种嘲弄。而在整部电影中大部分的时候都是雨天,而且几乎所有的案发现场都是阴潮晦暗,甚至于整部的基调都是低沉晦气的。就像斯皮尔伯格评说《辛格勒的名单》时说的,“一开始我就觉得应该将其拍成黑白的,因为历史是黑白的。”对于那样一个丑陋肮脏的社会,大概连电影的颜色都应该是灰暗的吧!

电影中的威廉他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处社会的不和谐,他也无法忍受这样一个社会,但是他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设置闹钟—来摆脱这种困扰,电影中他始终扮演着智者的角色,我们可以暂且把他当做生活哲学家。面对生活,面对信仰的倒塌和倒塌后的空虚与混乱,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状况,并且能够忍受它。而制造七宗杀人事件的约翰,则可以看成是暴走的基督徒,他是旧信仰崩溃的最大受害者。他学识渊博,物质富有,但是在面对“上帝已死”这个问题上,他同样的无能为力。他无法接受“真正世界”的不存在,又无法直面真实的世界,面对信仰的倒塌,他无力为自己构造一个新的信仰,又执迷于旧的信仰。在世界观上,他既有康德的道德偏见,又有叔本华的悲观主义情绪,认为世界的根据是“善”,所以他无法放弃对上帝的信仰,认为自己的任务就是排除世间的所有的恶来实现其所谓的善。但问题是世界的根据就是绝对没有根据,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善或是恶,而在与生命本身。如果通过设定善或是恶为世界的根据,来否定生命的价值,那么这些根据本身就是谬误,毫无意义。而影片中的mills则可以看成是信仰崩溃后的普通民众,对于他们而言,无所谓信仰,也无所谓不信仰。他追求在事业上的人生价值的实现,他用忙碌来掩饰自己内心的空虚,所以他反而是活的最自在快乐的一个。

电影中的七宗原罪“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其实就是上帝—美和善的化身—的对立面。影片中,约翰说,“我没有选择,我是被选中的”,“人是可笑的傀儡,在破舞台上起舞。以跳舞、做爱为乐,完全不关心世界,不了解自己毫无价值。人并非为此而生。”他之所以自愿担起除恶的“重担”,是因为他知道“上帝已死”,但是他无法接受一个没有上帝的丑陋的世界,于是,他对这个世界的价值,对自身的价值感到了绝望,觉得自己毫无价值。于是他选择自己充当上帝的使者,行使上帝除恶的职责,制造了代表恶的七宗命案。最后一句“人并非为此而生”是他对生命价值的苦苦求索,他一直在寻求世界的本质,或许他所认为的的价值就是柏拉图口中“诸神皆善”的善,而事实正好背道而驰。最后在他完成了他的“使命”后坦然的面对死亡,或许是他在面对自身毫无价值的绝望后,选择死亡,选择自己成为上帝的之后的轻松感吧!

人因为畏惧死亡,所以相信有上帝,当一个人能不惧死亡,那么他就成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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