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卻無法過戶還遭退費難,德州一買房人被宅邦地產"上課"

買房卻無法過戶還遭退費難,德州一買房人被宅邦地產

7月23日,德州市民郗女士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爆料,2018年10月份,其通過德州宅邦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南龍國際店購買了唐人中心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承諾,房子在2018年年底前可完成過戶手續,同時,郗女士繳納了1.25萬元中介服務費。但幾個月後,郗女士遲遲得不到過戶的準確消息,諮詢部門得知,唐人中心因相關問題,一直無法辦理不動產證。郗女士選擇上訴維權,經法院調解,當初與房東簽訂的購房協議作廢,但郗女士多次向德州宅邦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南龍國際店追討1.25萬元中介服務費,但遲遲拿不回。

買房卻無法過戶還遭退費難,德州一買房人被宅邦地產

德州宅邦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南龍國際店店長表示,他們收取的服務費,只為郗女士提供房源位置、價格等信息,其餘情況不負責,目前,已經將情況上報總公司,等待處理結果。

花費130萬元購學區房過戶遙遙無期

郗女士告訴記者,此前一直打算購買一套二手學區房,以備孩子上學用。2018年10月份,她在德州宅邦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南龍國際店進行諮詢,置業顧問封先生向她推薦了德城區唐人中心的一套學區房,過戶後孩子可就讀德州第九中學。房屋面積114餘平方米,總價130萬元,中介服務費1.25萬元。

買房卻無法過戶還遭退費難,德州一買房人被宅邦地產

“當時,這套房子沒有下發不動產證,我也有所瞭解。”郗女士說,但是房東和中介都承諾,在2018年年底可正常下證,並且在取得房屋所有證的30日內辦理完過戶手續。

聽到置業顧問和房東的承諾後,郗女士覺得可以接受,在2018年10月23日與原房主簽訂買賣協議。根據協議規定,因該房產不動產證未下,郗女士需要支付110萬元房款,原房東交付房屋鑰匙,剩餘20萬,在完成過戶手續後,進行結付,但是1.25萬的中介服務費需要一次性結清。

郗女士說,拿到房屋鑰匙後,就等待辦理不動產證。期間,她對房屋進行了裝修,花費1萬餘元。“過一段時間我就詢問房東和中介,何時能夠下證,但是他們一直說讓再等等。”郗女士說,自己等來等去也沒有任何結果,便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諮詢辦證事宜,但諮詢後得知,唐人中心的開發商因經濟糾紛,被法院將其名下的土地查封,開發商不能再為購房業主辦理不動產證。

聽到這個信息後,郗女士才知道自己想要完成過戶遙遙無期,孩子在此學區上學更是化為泡影,於是她將原房東告上法庭。7月1日,經調解,當初簽訂的購房協議作廢,原房東退還郗女士已經支付的房款。

中介服務費無法退還

郗女士表示,收到法院的調解書後,她找到德州宅邦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南龍國際店,要求退還1.25萬元的中介服務費。郗女士說:“當初他們並沒有提示我交易存在風險,房屋不進行核查就進行宣傳出售,才導致我無法進行正常過戶。這筆交易最終沒有完成,理應進行退費處理。”

“當初給我介紹房子的置業顧問推脫,稱他並沒有對我進行承諾,只是房東說可以下證,他也是聽房東說的,這個事情他無權給出處理意見,需要向總公司去反映情況。”郗女士說,如果房產中介當初沒有這麼承諾,自己也不會購房。另外,給總公司打電話反映後,對方一開始說會給處理,需要等待,後來電話就一直無人接聽,“從7月初到現在,沒有任何解決方案”。

“就因為他們當初沒有對房產證件下發情況進行核查,致使自己前後損失包括裝修、訴訟等費用4萬餘元。現在,我就想讓他們退還1.25萬元的中介費,其他情況我也不追究了。”郗女士說,同時她也希望藉此提醒更多的人,在買二手房時擦亮眼睛,凡事不要太相信別人,字字句句都要進行核查。

中介已將客戶訴求上報

針對是否承諾過房屋可在2018年底之前過戶,房屋在代銷售前是否進行過調查,能否退還服務費等問題,7月24日上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德州宅邦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南龍國際店,當時向郗女生介紹房產的封姓顧問說,自己未向郗女士承諾房屋可在年底下發不動產證以及一年內可進行過戶,這些信息是房東介紹的,自己也是轉達。

“當時我只是告訴郗女士,這套房產是有不動產證的,但是何時能夠下發,何時能過戶不確定,自己也不敢保證。”封姓置業顧問說,同時,對於法院查封唐人房產和郗女士起訴原房東等情況,自己並不知情。

另外,德州宅邦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南龍國際店店長張先生表示,郗女士繳納的1.25萬元的中介服務費,公司只對其提供房源信息服務,包括房產地點、面積、出售人是否是房東本人,其餘情況不負責。對於郗女士的的訴求,自己無權處理,並已將情況上報總公司,48小時內給予回覆。

當記者試圖聯繫總公司詢問相關的處理意見時,南龍國際店店長張先生拒絕提供相關負責人的聯繫方式。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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