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禁野”養殖戶補償,卸下包袱才能重新出發

蔣璟璟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網站8日印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穩妥做好禁食野生動物後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針對禁食措施給部分養殖戶、從業人員造成損失或影響等情況,將合法養殖、依規停業的作為補償對象,對違規取得行政許可證件或違法從事養殖的不予補償。(中新社)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規定,“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殖、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這意味著,某些過去可以養殖、可以食用的動物,今後將不再享有相關“待遇”。諸如竹鼠、豪豬等養殖業,受到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最近一個階段,不少養殖戶都遭遇了“壓欄”的困境,銷售無門,飼養成本高企……基於這一現實,相關部門及時印發“工作通知”,合理安排存量消化、過度銜接、後續補償等事項,這是極有必要的。要知道,許多養殖戶投入巨大,若不能平順消化“禁野令”的衝擊,很可能血本無歸乃至生計受困。對合法養殖、依規停業的養殖戶進行補償,這是合乎道義、合乎邏輯的。法不溯及既往,“新規定”對於特定人群在原有遊戲規則之下合法利益的影響,理應得到補償。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很多地方,養殖豪豬、竹鼠等野生動物,一度被作為脫貧項目大力推廣。將之一禁了之而不提供必要的援助,很能致貧返貧。《通知》專門強調,“特別要細緻掌握從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或養殖企業以往通過吸納貧困戶就業、收益分紅等方式扶貧幫扶情況”,正視風險、化解風險,這是確保弱勢人群不至於重新陷入困境的關鍵。

只有充分做好銜接、補償工作,“禁野令”才能得到最廣泛的認同,也才能夠得到最充分的落實。清理好存量,引導養殖戶轉產,這之後才能真正卸下包袱,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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