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灘交易所暗戰—一場鮮為人知的金融戰爭

1920年7月1日,上海,晴空萬里,四川中路近延安東路的德古士大樓前車水馬龍。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開幕,前來道賀的中外來賓有三千餘人。職員與經紀人向“國旗”鞠躬,三呼“中華民國萬歲”,“交易所萬歲”,理事長虞洽卿上臺宣讀開幕詞。看上去躊躇滿志!其實他心充滿焦慮。

上海灘交易所暗戰—一場鮮為人知的金融戰爭

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

原來,早在1917年1月22日,孫中山、虞洽卿、張靜江、戴季陶、盛丕華等九人署名,呈文請當時的北洋政府農商部批准設立“上海交易所”,業務種類除了證券外還有花紗、金銀、雜糧、皮毛等,儘管證券物品交易所已迭經地方和北京政府批准“先行開辦”,然而,三年過去了,尚未取得部頒營業執照,而與它同期申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早已在兩年前就拿到牌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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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

更讓他鬱悶不已的是,此前他派人長打入本地股票行業公會,秘密“策反”其會長,試圖將全體會員“挖”到證券物品交易所當經紀人。結果事與願違,該公會於1920年5月成立華商證券交易所與之抗衡,理事長範季美也在北京“跑步前進”,向農商部申請註冊!

1920年7月26日,“無證”營業的上物品所終於收到農商部的批覆,批文同意交易所冠名“證券物品交易所”,但營業種類中的金銀業及證券業二項必須改變。農商部稱應與華商所“平和洽商妥擬辦法”。此時恰逢政府改組,虞洽卿與新任總理與農商總長私交不錯,他志在必得,一個月內三次上書,表示與華商所“無洽商之法”。範季美則七上京城,拉攏農商部司長、參事等人。面對附有子彈的匿名信與金錢“招撫”,他堅不就範。

就在這時,即將修訂的“物品交易所法”對多種經營的物品所不利。必須抓緊在新的法規未出臺前完成註冊取得執照。

農商部內各司長及以下的部員都對物品交易所沒有好感,參事廳也不買虞的帳,那份不利於物品所的新交易法規,正是參事廳給起草的。但不想

參事廳內也有物品所的“臥底”,提前獲得了新法核心內容。仔細研究條款內容後發現,只要將其中第45條附則改為“已經設立之交所不受本法約束”,這樣上海物品所便可網開一面繼續多種經營。

在虞的密集“公關”下,促使參事廳改定後通過的法規,有物品所得以“豁免”的例外條款。1921年月物品所終於領到了期盼已久的五張營業執照。而華商證券交易所也在其後不久獲得了農商部頒發的證字第三號營業執照,至此,一場曠日持久的沒有硝煙的牌照爭奪戰終告一段落。

上海證券物品交易與華商證券所開業後的業績均不錯,前者開業半年,盈利50餘萬元,第二年將股本從500萬元增加到1000萬元,華商證券所股本從20萬元擴充到100萬元,半年內又從100萬元擴充到300萬元。股東們都賺得盆盈缽滿。 但好景不長,兩公司在隨後的“信交風潮”中均受重創,尤其是前者的元氣大傷。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它一直在尋機吞併華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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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票

1921年10月初,華商所因本所股暴跌陷入危機,理事長範季美在偶然遇見相識的中易信託公司會計顧問徐永祚,請他幫忙研究華商所擺脫危難的良策。既然華商所擱著一些本所股票,何不將其盤活呢?經徐氏一手操辦,三方並不見面地訂立了協議。主要條款是兩所等價交換3至5萬股本所股,分別交由中易公司保管,由其承擔兩家流動資金的責任。但在履行之前,徐永祚又提出為了對三方負責,由他以物品所和中易公司代表的名義常駐華商所查閱各種賬冊。

換股協議從文字上似乎公平合理,實質上會使華商所大吃其虧。其實這是物品所精心設計的一個大圈套,徐永祚的真實身份是物品所的會計科長。其時物品所每股的票面50元,市價漲達180元,華商所每股20元,市價只有30元,華商所6股才可換物品所1股,顯然吃虧。華商所換取的少量物品所的原始股,佔比例小,對物品所不起什麼控股作用。而物品所卻能夠換取華商所的大量原始股,足以登上大股東寶座。

範季美在本所同仁的提醒下識破了徐永祚的圈套,採取對策,以進為退,催促物品所立刻履行協議。徐永祚託辭華商所的資產尚未核查完畢而依然迴避。華商所旋即以物品所一再拖延違約為由,對徐聲明,廢棄協議書。物品所為何不食到嘴之肉呢?原來,事態劇變,由於物品本所股的市況突然不妙,被迫放棄兼併的企圖。華商所卻化險為夷,重振旗鼓。物品所錯失控股良機,但仍然窺視著華商所。


上海灘交易所暗戰—一場鮮為人知的金融戰爭

1922年,物品所利用著華商所新舊理事矛盾,成功“策反”其新理事俞子毅,打開了華商所內部的缺口,暗地裡,物品所購入華商所的一些股票,其代表張澹如等獲得華商所兩個理事席位。1926年,張澹如鑑於以往功敗垂成的教訓,改變策略,深耕與華商所經紀人的關係,55家經紀人已有42家倒向張澹如。水到渠成!張澹如準備在7月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奪取理事長的寶座。不料在拉攏經紀人會長時洩露天機。經紀人臨陣倒戈,理事長一職泡湯。

1927年以後,華商所在金融界實力人物牽線下逐漸與官僚資本拉上關係,證券物品交易所儘管曾是國民黨的“嫡系”,但此一時,彼一時。兩大交易所的較量中,太平逐漸傾向華商所,物品所喪失了制約華商所的條件和能耐。1929年10月後,隨著新《交易所法》的實施,物品所被分拆:最先分拆的是棉紗布,併入紗布交易所。1933年5月,證券部歸併給了華商所;1934年8月29日,金銀部併入上海金業交易所。自此,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不復存在,華商所一統滬上證券市場,成為遠東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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