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粤检察院、司法厅联合出台意见加强监督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粤检宣 为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4月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从外部、内部“双管齐下”,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据悉,这是全国首份省级层面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制度性文件。

双方将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

相互通报、抄送相关案件法律文书

据了解,该份《意见》的出台,既包含了强化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也包含了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监督。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介绍,《意见》全文共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将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

二是规定行政机关对法院的执行裁定或执行活动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要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以利于提高行政执行力;

三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或者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规范性文件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同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四是建立日常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时,可邀请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对社会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时,可以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与。双方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共同提高监督能力。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难?

对法院执行存在异议,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据了解,《意见》重点内容之一是围绕行政机关非诉执行活动如何加强监督。

据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介绍,针对当前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申请难的问题,《意见》设定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执法决定的有效监督机制。即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执法决定时,应当将执行申请书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对法院执行裁定或执行活动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陈春生同时表示,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时,一要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二要在收到检察建议两个月内作出相应处理,并书面回复。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艾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将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联合执法活动,加大办案力度,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例如,今年4月份,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已经部署了自然资源领域和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

黄文艾表示,《意见》的出台,在制度层面促进了广东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预计将对进一步提升广东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整体质效起到促进作用。通过强化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权威和国家利益将得到更加切实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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