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逮住,同樣吹的66,咋就放了她我卻被拘留了呢?

昨晚喝了點小酒,然後開車回家不幸被交警查住了,和我一塊被抓住的還有個妹子,當時我倆先後吹的酒精檢測儀,數字好像差不多都在66上下,屬於飲酒駕駛☹️,結果妹子當場被開了罰單扣了駕照叫第二天早上過交警隊來談話就行了,而到我這交警叔叔卻很不客氣的宣佈我被拘留了(估計得十五天了),我當時就懵了,咋都是飲酒駕駛咋妹子被放了,我就要被拘留呢,然後就很憤怒的問交警為啥我要被拘留,結果交警叔叔就一句話:“誰叫你開的是出租車人家開的是私家車呢,營運車飲酒駕駛罰的就是重著了呀”,然後我忽然想起公司培訓的時候好像是提到過我們營運車酒駕罰的就是重著呢(悔不當初啊!),長記性了。

酒駕被逮住,同樣吹的66,咋就放了她我卻被拘留了呢?

在這就給大家普及一下關於酒駕的處罰區分:

酒駕一般分為飲酒駕駛(20-80)、醉酒駕駛(80以上)

酒駕被逮住,同樣吹的66,咋就放了她我卻被拘留了呢?

但是處罰還分營運車和非營運車的,不管是飲酒駕駛還是醉酒駕駛營運車處罰都遠高於非營運車的。

酒駕被逮住,同樣吹的66,咋就放了她我卻被拘留了呢?

飲酒駕駛私家車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 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營運車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私家車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營運車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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