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彙算清繳開始了!老闆必須要知道的風險

今年是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第一年,對所有人來說都是第一次,尤其是高收入的人群,例如老闆。如果老闆個人年收入低於12萬元將被列入個稅重點稽查對象,新個稅改革,個人財產信息公開化,如果未依法及時辦理個稅彙算清繳,可能會涉及到滯納金、罰款,甚至個人被列入稅收黑名單,嚴重者還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個稅彙算清繳開始了!老闆必須要知道的風險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稅務風險

風險一:逾期申報


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風險二:偷漏個稅


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如納稅人偷稅,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風險三:虛假申報


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個稅彙算清繳開始了!老闆必須要知道的風險


建議

01老闆應高度重視

針對個稅彙算清繳,老闆一定要高度重視,及時向財務部門進行諮詢,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的,在6月底之前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有可能還會退稅。


02老闆也要正常發薪


如果老闆沒有給自己發工資,建議2020年開始給自己發工資,避免被列入個稅重點稽查對象,防範被列入稅收黑名單。


03計算好個人優惠


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時,六項附加扣除要享受,可以依法少交個稅,能享受的稅收優惠必須享受。


04正確使用公益捐贈


個稅彙算清繳時,老闆對外公益捐贈符合條件的也可以合法少交個稅。


05轉變納稅觀念


個稅彙算清繳可以讓專業財務人員去辦理,老闆的核心在於轉變納稅觀念,合理給自己發工資,依法交個稅,降低個人稅務風險,同時還可以讓企業少交企業所得稅。


個稅彙算清繳開始了!老闆必須要知道的風險

錯誤認知提示:

01錯誤認知一


有的老闆認為個人卡交易的收入是替企業收的,也沒掙那麼多,甚至收支完之後還不掙錢。但是稅法規定只要商品流轉不管掙不掙錢都首先要繳納一道增值稅。

除了增值稅外,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本身是按利潤多少繳納的,但是個人卡交易往往沒有取得進貨的發票,按稅法規定買材料的成本沒有取得發票,就不能作為成本抵稅。如果再被處50%-5倍罰款的話,基本上就會被全部沒收。稅務機關直接強制凍結個人賬戶,將稅款及罰款划走,就像貪汙受賄案件一樣沒收全部個人財產,甚至還會涉及到刑事責任。



02錯誤認知二


把企業的錢當自己的錢,企業的錢是企業的錢,不是老闆個人的錢,老闆個人把錢作為投資投進企業之後,這錢就不再屬於老闆個人,而是企業的資產。除非股東會決議減少註冊資本,否則把錢再拿到老闆個人手裡就是抽逃出資。企業運營之後掙的錢,老闆個人也不能隨意拿走,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很可能構成職務侵佔或大股東資金佔用,如果長期不還,稅務機關還可以視同股東分紅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彙算清繳需要一定的稅法、財務知識作為支撐,其完整過程涉及稅收居民身份判斷、收入類型和扣除資格確認、支持文檔收集與管理、稅款計算等諸多專業性工作。尤其對於收入來源多樣化的高淨值人士而言,其年度彙算的複雜程度較其他納稅人更高,可以考慮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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