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人所得稅法》修訂以後,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與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統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彙算清繳。
勞務報酬所得個稅的預扣與匯激適用稅率不同:
一、勞務報酬所得預扣個人所得稅適用20%~40%三檔預扣率。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應當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以勞務報酬所得收入減除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減除費用標準: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二、勞務報酬所得彙算清繳時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
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統稱四項所得,也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在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應當依法將四項所得收入額合併,綜合計算應納稅款。年度彙算清繳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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