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相處:離婚不離家背後的“難言之隱”


兩性相處:離婚不離家背後的“難言之隱”


隨著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人的認知從二元提升到多元,在認知革新的過程中,人的情感觀和婚姻形式也在悄無聲息的發生變化。婚姻存在的形式,一般是已婚和離異。由於外界環境和構成婚姻的個體情感和精神需求及利益發生重大改變後,致使感情破裂,造成婚姻結構的變化,由已婚走向離異。

很多夫妻經歷離婚風波後,都會在痛苦期後重新開啟一段新的生活,或者選擇自己舒適的方式繼續單身。但現實生活中,有一些夫妻,雖然離婚了,卻仍舊居住在一起,俗稱:“離婚不離家。”

離婚不離家,顧名思義,兩個人在法律上已經解除了夫妻關係,但因為現實中一些不為人知的原因,繼續像夫妻一樣生活在一起。

有的夫妻因為一些原因維持著表面的形式,其實,情慾上有著嚴格的界限。有的則繼續像已婚一樣,向外界隱瞞離婚的事實,不分房,不分床,情感曖昧不清,利益仍一體,這種現象有一個超級流行的名字:“

無證駕駛。”

知乎上有人剖出一個話題:“離婚不離家的人最後怎麼樣了?”

答案不一,值得探討。

既然已經離異,為何還要保持完整的婚姻狀態呢?背後是不是藏著無法言說的“難言之隱?”

分析離婚不離家的原因,不能一概而論。因為男性和女性從婚姻獲益是不同的,同樣,離異仍然保持婚姻的功能性,也不是三言兩語能夠描述完整的。


兩性相處:離婚不離家背後的“難言之隱”


究其共因,離婚不離家有以下幾種可能:(衝動離婚不在討論範圍)

1.為了孩子或雙方父母。

在娛樂圈,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屢見不鮮。婚姻狀況成謎,大多與流量掛鉤。尋常夫妻,選擇離婚不離家,對外暴露的最多因素都是——孩子。

眾所周知,很多人之所以選擇離婚,肯定到了矛盾不可調和的地步。不管是三觀不合,還是感情走向破裂的終點,抑或是一方已經實施了對感情實質性的背叛,夫妻關係已經完全崩潰。

無法補救的婚姻,只能惋惜放手。夫妻關係解散了,親子關係何去何去呢?

於是,夫妻雖然離婚了,但要一起撫養孩子。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彼此約定,不向外公開離婚的事實,等孩子心智成熟之後,能夠獨立處理人際關係,理性正確做出判斷的時候,在根據時機告訴孩子父母的真實關係。

有的考慮到雙方父母年邁,無法承受孩子婚姻破裂的殘酷現實。

所以,出現了高考後的“離婚潮”。

說真的,從感情上,非常理解看似完美的約定與安排。只是,夫妻雙方誰真正考慮了孩子的感受呢?

孩子的感知能力是不容低估的。如果夫妻雙方已無感情,孩子會通過感受父母交流的眼神,平時肢體的互動,以及整個家庭氣氛的變化,判斷父母的感情狀況。

如果父母感情已經一團糟糕,為了孩子勉強生活在一起,既剝奪了孩子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同時,也堵塞了夫妻兩人的正常情感發展渠道。

一個貌合神離的家庭,無法給予孩子所需要的愛、溫暖、安全感。我們說孩子需要一個健康完整的家,很多人卻理解成了,只是表面上的完整,卻不顧內裡的千瘡百孔。

不管是父母,還是孩子,期望的是真實的愛與信任,而不是形式的幸福與完美。

總是有人說,離婚後孩子就失去爸爸或媽媽了,孩子多慘呀?

離婚解除的是夫妻關係,又不是親子關係,難道夫妻關係不在了,自己本應該承擔的父母角色和責任也一併消除?難道離婚之後,夫妻都不再愛孩子了?

離婚,只是一個事件的結果,事件本身不會對人造成傷害,而產生傷害的是處理這個事件的參與人。

孩子受到的傷害大小,取決於夫妻雙方對待離婚的態度,尤其是利益分割和孩子撫養權的處理方式。

有人會說,離異家庭的孩子容易產生心理問題?難道對孩子隱瞞離婚的事實,這樣的欺騙行為,就可以避免孩子產生心理問題嗎?

很多父母恩愛的家庭,孩子也同樣會出現或多或少的問題。

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父母不能缺席,但不是苛刻要求父母犧牲自己的情感去成就孩子未知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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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孩子,需要的是來自父母的愛,溫暖,關心,安全感,信任,成長。而不是為孩子所困,用其表面健全的家庭為了孩子好。

記得作家池莉曾經很真誠用文字分享了她的親身經歷,她有過三年離婚不離家的生活,直到女兒上高中後,她才告訴孩子離婚不離家的真相,池莉哭著問女兒恨不恨她?女兒說,她很早就知道了,離婚是你們的私事,她不會干涉,媽媽的快樂才是女兒的幸福。

感動得池莉淚流滿面,最後她說,離婚不離家是一種災難!

所以說,離婚不離家到底是為了孩子,還是不敢面對社會有色眼鏡的審視,是脫離不了家庭的盔甲,還是不能觸碰自身的軟肋,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2.情感和利益的交織。

有的夫妻離婚不離家,迫於現實的經濟壓力。因為房價居高不下,很多家庭只有一處房產,離婚後不能狠心將對方趕出去,只能無奈的成為“合租者”。

還有一些夫妻,雙方都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顧及到彼此的外部形象,比如自身聲譽,還有一些不可動搖的利益,只能保持“隱離狀態。”

一般情況下,離婚不離家的模式能夠持續下去,雙方或一方肯定有一定的舊情不捨。

如果彼此一方還繼續愛著,期望在新同居模式下,舊情復燃,獲得復婚。

有的需要承擔房貸,車貸,以及孩子的撫養費用,在這個高成本的社會,一個人承擔確實吃力。選擇對方作為利益的助力,還會省去很多麻煩。雖然彼此感情不再,但畢竟擁有共同的孩子,還有過去美好的回憶。

念及過往,一起打拼過的江山,一起守護更牢靠。人到中年,婚姻到最後愛不愛不重要,重要是利益。

所以,很多夫妻因為一方出軌而選擇離婚,繼續生活在一起。外界看來是原諒的和解,實則未必。

背叛會造成精神的痛苦,痛過之後,很多人更多的去考量利益得失。

所以,在感情受到創傷後,離婚不離家也好,婚姻任何一種存在模式,都是參與人雙方權衡利弊的結果。

名人婚姻也是如此。

很多時候,一方成為另一方的提款機,另一方成為一方的免費保姆兼性夥伴。

離開,或不離開,最後的結果都是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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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播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吳慧芬是大學教授,賢惠優雅,但身上有一股憂傷的氣質。高育良廳級官員,人脈和資源雄厚,兩人在人前尤其恩愛,晚上卻是各自道“晚安”,各自入睡。看似完美的婚姻,卻是兩人表演的結果。

離婚不離家,有多少心酸,憋屈,和不為人知的無奈呢!

劇中有一個鏡頭,當學生吳亮平問及吳教授為什麼選擇這樣的生活呢?

她略帶憂傷的說:“不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就更不好了!實話說吧,老高需要我做幌子,我也需要老高的權力給我帶來的榮耀和便利,而且我也不想讓那些一直嫉妒我的人笑話我,現在的人心很可怕,有些人就怕你不倒黴!亮平,你……你可以把我看作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這個答案,讓很多人目瞪口呆,也讓很多人潸然淚下。

表面上看,確實如此。其實,從另一個層面挖掘,卻呈現出一個懦弱,自私,自卑和缺乏安全感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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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內在力量感不足,恐懼未來

離婚,只是形式上對兩性關係進行界定。但至於婚姻的內容(情緒,感情等一些因素),卻需要當事人去親自處理。

很多人,實現了法律意義上的分離,卻無法實施物理和心理離婚。

習慣是很可怕的存在。夫妻在一起那麼多年,無論從情緒和情感上,彼此都有一定的依賴。因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突然切斷這些價值聯結,內心弱的人,無法承受這樣的別離和情感切割。

考慮到社會的包容度,更是不敢獨自面對那些來自外界審視和質疑的眼光。

很多人覺得,離婚就是人生最大的失敗。

一個以優秀模式自居的人,很難承認自己的失敗。

再加上有些人有分離創傷,更不允許自己從婚姻中撤離。

保持婚姻的完整性,才能更好的發揮婚姻的外部功能。這樣,就能維護好社會聲譽和名譽,不影響仕途發展,和對世俗成功的定義。

離開,就意味著面對未知。人的本能,都喜歡躲在熟悉,安全,可控的區域裡。

離婚不離家,雖然開始的時候是痛苦的,但人對痛苦的免疫力是逐漸降低的,人一旦適應了某種痛苦,就會產生依賴,想要重新剝離並不容易。

猶如溫水煮青蛙一樣,時間久了,青蛙還會覺得溫水不好嗎?答案就不一定了。

既然知道離婚不離家的模式不是最好的選擇,為何不選擇離開呢?

習慣呀!那種對安全和熟悉的習慣會慢慢禁錮一個人的思想,慢慢磨平她偶爾跳動的思維,漸漸榨乾她的精力,讓她越來越失去離開的勇氣和力量。

想改變現狀嗎?有些人肯定想,即便她很清楚自己的現狀,但自身的力量,已經不足以讓她離開。

一個人內心力量的強弱,與她自身的外在光環沒有多大關係。

兩性相處:離婚不離家背後的“難言之隱”


《人民的名義》中吳慧芬是大學教授,收入不菲,經濟獨立。但她的思想和內在弱小的自己禁錮了行為。

她是自卑的,且懦弱不安。她從心理上無法接受自己的家庭破碎,更希望自己的丈夫回心轉意,給她想要的溫暖和愛意。

與其說她貪慕虛榮,不如說她放不下。

拿得起,放不下,才是最糾結的。那是愛嗎?或許,是她自己的執著!

離婚不離家的原因,多如牛毛。每個人對自己的選擇,都有充足的理由。

離婚不離家的模式,最終如果能夠舊情復燃走向幸福,那是皆大歡喜,但若不能善終,則會引來很多麻煩。

兩性相處:離婚不離家背後的“難言之隱”


首先,離婚不離家的人,再婚難度非常大。

離婚不離家,在社會上,很多人會覺得是一種新同居形式。

如果參與人雙方,有一方遇到喜歡的人,很難良好的發展下去。

因為舊情未了,新的感情也無法全身心的投入。

如果兩人都未實現心理離婚,對彼此依然存在情愫,那麼一方開展一段新感情,將會對另一方形成新的傷害。

同樣,新感情的參與者,也會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其次,獨佔欲依然存在,覺得“你依然是我的人。”

最近閒暇之餘,追看《圓桌派》。有一期講述了一對夫妻離異後,離婚不離家。剛開始,未有異常。後來,女方在外面覓得如意郎,男方便非常暴怒。狠狠暴打了女方一頓,認為她“出軌了。”不容女方辯解已經離婚的事實,開車在公安局門口將男女雙方撞倒,男性當場死亡,女性重傷。

悲劇的產生,更多源於男方的霸佔欲心理。離婚後,沒有實施物理和空間的分離,總會造成一種“你依然是我的人”的錯覺。

再其次,彼此都缺乏獨立的療傷空間。

既然走到離婚的地步,說明雙方或一方確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感情傷害或情緒攻擊。那兩個受過傷害的人,繼續生活,如何平衡愛和欲呢?

如果一直離婚不離家的生活下去,那麼是不是情慾來了,就免費的提供服務,不尷不尬的解決了各自的需求,反正彼此都已經熟悉到不需要開燈了嘛!

不管是舊情難忘,還是各取所需,離婚不離家,都不利益彼此真實客觀的面對自己內心真正的需求。

尤其是一方發展新的戀情,怎麼去面對這種局面呢?

最後,很難真正實施“心理離婚。”

離婚,並不是到民政局換一個本子那麼簡單。形式離婚很簡單,但真正從心理上接受離婚,並且付諸於行動,那是很困難的。

畢竟,過去的感情和經歷,已經成長為自己的一部分,完全放下來,猶如割肉刮骨,要經受太多的疼和痛。

很多人,承受不了這份痛苦。所以,曖昧不清,若即若離。

一些人,脆弱,敏感,無法獨立與自己相處,更害怕孤獨。這樣的人,即便感情重創,也不易去分離。

即便不愛,身邊有人陪伴總好過一個人的孤獨。

其實,一個人的孤獨,並不算孤獨。兩個人在一起的孤獨,才是真正的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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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一些人利用離婚作為幌子,尋花問柳滿足自己的私慾,再利用原配的不捨,讓其有了更好的退步。

所以,不管是任何婚姻模式,幸福是最重要的。你是眼淚多,還是笑容多,足以證明你選擇的正確性。

離婚不離家只是一種婚姻存在的新模式,模式本身沒有錯,千萬不要因為模式,活成了備胎。

人的感情是最難論斷的,不管是為了孩子,利益,還是各取所需,希望所有人都能遇良人,過暖日。

不管怎樣,人生一遭,總要活的坦坦蕩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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