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
“武漢消費券”如何使用
“武漢消費券”需到對應種類已營業的實體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消費並在線支付時才能使用,不得用於充值、預存等消費。
餐飲消費券僅限使用於餐飲門店消費;商場消費券僅限使用於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等;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僅限使用於超市、便利店等;文體旅遊消費券僅限使用於景區、住宿飯店、旅行社、書店、健身場館、體育培訓、體育用品專賣店等,適用範圍根據武漢市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動態調整。
二問:
“武漢消費券”商戶如何參與
凡在武漢市註冊登記、已開業的線下實體店,包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餐飲、商場、超市(便利店)和文體旅遊四大類別範圍的商戶,可參與“武漢消費券”活動。
各參與商戶、經營場所要嚴格遵守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負面清單或限制開業的商戶,不得以參加活動為由強行開業。
“武漢消費券”禁止直接兌換為現金,核銷時不找零或替代現金找零,禁止倒買倒賣。
三問:消費者如何搶券
搶券平臺:支付寶App;美團App、大眾點評App;微信小程序“武漢消費券”。
在漢人員可登錄支付寶、美團、大眾點評、微信等手機程序,搜索“武漢”“消費券”等關鍵詞進入活動頁面參與領券。
“武漢消費券”投放,採取同時搶券的模式進行。三大平臺在每週同一時間開展搶券活動。
第一期首次搶券在4月19日中午12時進行,4月20日正式使用,有效期至4月29日。從第二週開始,搶券活動固定在每週四中午12時,即時生效,有效期7天。
第一期,有6次搶券機會,分別為:4月19日、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
每次搶券時,只能選擇搶四類消費券中的一類,同一企業所屬平臺每次只能搶到一張券。
每人在同一企業所屬平臺上搶到的“武漢消費券”,每月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100元,整個活動(兩期內)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200元,三大平臺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600元。
四問:
消費券如何核銷
第一期實際消費金額必須滿足消費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銷,如50元商場消費券,必須在商場實際消費150元及以上才能核銷。
“武漢消費券”可與平臺、機構和商戶消費券疊加使用,每筆消費僅限使用一張“武漢消費券”。
第二期核銷要求根據前期核銷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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