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环保,共守绿水青山——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与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打造绿水青山新永寿,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作,4月9日上午,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拥军,第一检察部主任魏孟、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小伟,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永寿分局局长王新社,副局长强科,大队长宋永刚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强科介绍了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2018至2019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的亮点举措等,并就推动检察机关、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不断改善永寿环境质量提出建议。

赵拥军就检察工作中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相关职能进行了介绍。

随后,参会人员对2018年以来环保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检查交流,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后续开展环境执法、合作协助办案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

王新社就如何加强“两法”衔接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抓住机遇,立足职能,找准结合点,加强日常联动,提升环保工作质效。二要加强交流,相互之间多举办交流会、培训会,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促进依法有效查处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要畅通信息,加强协助配合,促进工作开展。

赵拥军指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要积极协作,一要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机制,搭建交流学习新平台。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发挥优势互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务“天更蓝、水更绿”伟大工程建设。三要筑好“两法衔接”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发现快、查处准、效果佳新机制。

会议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永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环境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为守护绿水青山,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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