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機關實現群眾來信7日內100%回覆

記者從昨日(4月9日)在杭州舉行的浙江省政法系統執法司法規範化水平提升年活動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去年2月至今,浙江檢察機關共收到群眾來信37412件,回覆答覆27574件,其中9838件沒有聯繫方式,不具備回覆條件,實現所有來件7日程序性回覆和3個月內實體答覆率均達到100%。同時,今年2月以來,浙江群眾重複來信同比下降35.26%,信訪滿意度實現提升。

去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提出“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要求檢察機關按照“誰接收、誰回覆,誰辦理、誰答覆”的標準,對所有群眾來信七日內程序回覆、三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黃生林介紹,在提高受理控告申訴的質量和效率方面,浙江壓實“一把手”的信訪工作責任,堅持檢察長接待群眾來訪和閱批群眾來信制度,出臺檢察院領導親自辦案機制,完善檢察長接待日製度,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

“我們還深入推進信訪事項案件化辦理,明確辦信就是辦案。”黃生林表示,浙江檢察機關以首辦責任制為抓手,強化交辦、督辦、首辦力度,將信訪案件列入檢察官辦案範疇,納入檢察官績效考核範圍。

據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初部署開展清理申訴5年以上信訪積案專項攻堅活動。“對這些案件,由案件原承辦檢察院檢察長或指派其他院領導、檢委會專委包案辦理,並作為案件辦理、釋法說理、化解矛盾的第一責任人,確保問題解決到位。”黃生林說。(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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