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對“高速強行拖車救援案”依法作出審判: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到3年6個月不等,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款等。
這些高速公路上強行拖車天價收費的惡行被定性,法院以搶劫罪做出以上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15名被告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對途經京藏高速昌平、延慶路段的事故貨車、故障貨車進行強行拖車,並向司機收取高額費用。
如拒絕,則將貨車強行拖走,不交錢不能開走,以此逼迫貨車司機就範。
該團伙共實施犯罪事實72起,造成86名受害人金錢損失,涉及犯罪金額37萬元。
判決結果大快人心。
很長時間以來,在全國各地,都不時有高速路上天價拖車的新聞報道,令人讀後心生憤怒。
時間最近、影響最大的一個案例發生在去年11月18日。
劉某駕駛大貨車在湖南湘衡西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撥打高速救援官方電話後,等來的卻是“來路不明”的湖南何氏吊裝公司。
其工作人員叫價20萬,劉某未接受服務,仍被索取數萬元,不同意就被圍困在高速路上數日。
通過媒體報道,尚不能詳細瞭解延慶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中的犯罪情節。暫時也無法界定,其他的天價拖車行為中,還有哪些可以被納入搶劫罪範疇。
但這仍然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
按照人們最樸素的認識,在高速公路這一特定環境中,不管有沒有使用暴力,天價拖車在實際效果上都等同於搶劫。
當然,落實到法律上,是否涉嫌犯有搶劫罪,需要法院判定。
人們同時特別渴望瞭解到的是,在各地天價拖車事件中,事故貨車都是怎麼被各種來路不明的吊裝公司找到的。
發生在湖南衡陽的案例中,貨車司機的求助電話是打給高速救援官方的,結果來了何氏,因果關係一目瞭然,只是還需要官方調查後給出結論。
何氏吊裝公司兩名員工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負有監管責任的3名路政人員也被停職調查。
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黑救護“行業”。當事人發生事故,撥打120,結果先到的卻是黑救護車,結果自然又是被索要高價。他們又是怎麼知道的?
去了一家中介看房,一定會有各種中介不斷打來電話。剛買了房子,一定會有裝修公司打來電話。孩子上學,一定會有教育機構打來電話。開了股票賬戶,一定會有“炒股N年躲過八次大跌”的“理財導師”打來電話。
信息洩露令人缺乏安全感,如果說,平素裡只造成了騷擾,在一些特定環境下,很可能就會受到實質性的傷害。洩漏的源頭,更值得好好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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