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该公告介绍,2017年以来,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email protected]),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次公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共十一章,一百一十七条,随征求意见稿一同公示的还有一份《起草说明》。

据《起草说明》介绍,长期以来,能源基础性法律缺位。制定《能源法》,一是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迫切需要。二是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三是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一是通过战略、规划统筹指导能源开发利用活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二是科学推进能源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供应能力;三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能需要为导向,健全能源普遍服务机制;四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提升能源标准化水平,加快能源技术进步;五是支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六是建立能源储备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能源安全;七是依法加强对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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