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北京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為回饋廣大信用卡持卡人對北京銀行信用卡的大力支持與厚愛,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特別推出積分獎勵及換禮活動。具體活動辦法及規則如下:

一、適用範圍

1、使用北京銀行發行的有效信用卡,包括但不限於個人信用卡系列產品及公務卡消費即可累積積分,並可使用積分兌換或者換購相應的禮品、禮券或者服務/權益。新增信用卡產品及積分兌換活動如有特殊規定,敬請關注北京銀行信用卡網站公示。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卡持卡人,北京銀行有權取消其參加積分獎勵活動資格:

(1)所持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賬戶凍結、註銷或持卡人自行註銷等情況;

(2)違反《北京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北京銀行信用卡章程》或本活動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的。

如持卡人卡片狀態恢復正常且持卡人在活動終止前繳清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利息等)並經北京銀行同意後,可酌情恢復已累計的消費積分及參加積分獎勵活動。

二、信用卡積分累計規則

1、積分累計規則

(1)信用卡人民幣刷卡消費1元累計1分,美元刷卡消費1美元累計7分,單筆消費金額不足一元/一美元的部分不計積分;

(2)消費金額所產生的積分均於銀行記賬日的次日生效;

(3)持卡人若持有兩張或兩張以上北京銀行信用卡,各張卡片刷卡消費累積的積分合並計算;持卡人若分別持有北京銀行個人系列信用卡及公務卡,個人系列信用卡及公務卡刷卡消費累計的積分分別計算;附屬卡積分自動計入主卡賬戶下;

(4)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因籤購單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其由該筆交易所取得的積分將由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依照退還款項的金額,按比例扣除積分;

(5)積分折算比例如有調整,敬請關注北京銀行信用卡網站公示。

2、以下費用和交易不計算積分:

(1)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預借現金手續費及利息、逾期繳款所衍生的費用(如違約金、利息等)、信用卡轉賬交易費用及依《北京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規定的其它各項手續費;

(2)通過本行或者其他銀行的櫃檯或者自助存、取款機進行的預借現金交易或者溢繳款領回交易;

(3)如下商戶的交易類型不予計算積分,包括但不限於:

●房地產、汽車銷售、大型批發、三農、菸草配送類商戶;

●公立醫院類、公共學校類、慈善與社會服務類商戶;

●批發類、水電氣繳費、政府服務類、便民類商戶、交通運輸售票及縣鄉優惠類商戶;

●網絡交易及按銀聯標準不計消費積分的其他商戶(特殊卡種另行規定的交易除外);

(4)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根據中國銀聯對商戶扣率的標準規則對積分計算方式進行調整。

3、信用卡積分獨立計算,與借記卡、儲蓄卡不可合併兌換。

三、特殊積分活動

1、特殊卡產品積分規則,以北京銀行信用卡官網產品宣傳頁面信息為準。

2、不定期活動積分累計規則:

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將不定期推出多倍積分活動及積分換禮活動,活動詳情及細則將隨具體活動確定並另行公告,敬請關注北京銀行信用卡網站公示或其他渠道通知。

四、積分有效期限

1、積分永久有效,積分保留於主卡持卡人賬戶下直至銷戶,賬戶註銷後賬戶中未兌換積分將全部失效,不能再做兌換。卡片到期持卡人續卡後,積分將自動延續。

2、積分僅適用於本活動範圍,在成功兌換或換購回饋項目前並不構成持卡人任何形式的資產,持卡人不得將積分轉讓給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轉讓行為對北京銀行均不產生效力。未經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同意,積分不能折算現金或給予其它非回饋項目的給付。

五、積分查詢方式

1、信用卡對賬單:在每期寄送至持卡人的信用卡對賬單中將顯示賬單日已完成清算的消費交易所累積的積分。

2、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主卡持卡人可致電北京銀行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400-660-1169查詢積分。

3、網上查詢:登錄北京銀行信用卡網站積分商城查詢積分。

4、其他自助渠道:持卡人可以關注北京銀行信用卡微信公眾號及掌上京彩APP查詢積分。

5、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根據業務發展,對積分查詢渠道進行調整、補充或完善。

六、積分兌換

1、凡賬戶狀態正常且卡片狀態正常,主卡持卡人均可隨時對其賬戶下的積分進行兌換;持卡人賬戶積分餘額不足或卡片處於非正常狀態時(包括但不限於卡片被止付、停用、凍結等)不可兌換。

2、持卡人可通過積分商城兌換相應禮品,附屬卡持卡人不可直接參與積分兌換。

3、通過信用卡積分商城兌換禮品,申請是否成功將視持卡人積分是否足夠扣減、禮品庫存等情況確定。兌換成功後,持卡人賬戶內的相應積分將被即時扣除,持卡人已經確認的兌換行為不可取消或者更改。

4、信用卡積分僅限兌換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禮品、禮券及服務/ 權益,不可折算現金或兌換其它非指定項目。

5、各檔兌換禮品(包含各項商品、禮券及服務/權益等)及兌換標準、兌換規則均以兌換當時網站最新積分活動公告或目錄為準,北京銀行可隨時對積分兌換標準進行調整。

6、如部分積分禮品數量有限,將採取先兌先得、兌完為止的兌換原則。持卡人未在活動有效期內申請兌換的,逾期則不得兌換該期禮品。

7、持卡人提出兌換申請即視為同意北京銀行將持卡人姓名、聯繫電話、賬單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禮品供應商及配送單位並接受禮品配送服務。

8、若出現不同積分活動重疊、同時生效的情況,北京銀行將取各不同積分活動中可獲得的最高值活動積分作為有效的交易積分計入持卡人賬戶積分中,恕不同時參加、累計計算。

七、兌換渠道

1、電話預約兌換:主卡持卡人可致電北京銀行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400-660-1169申請兌換積分禮品。

2、網上兌換:登錄北京銀行信用卡積分商城進行兌換。

3、自助渠道兌換:通過北京銀行信用卡微信公眾號及掌上京彩APP登錄積分商城進行兌換。

八、禮品配送

1、持卡人成功兌換後,將按照客戶指定的配送地址進行配送,需由客戶指定收件人簽收,如無特殊說明,禮品將由供應商安排配送。

2、禮品供應商將視具體禮品,採取送貨上門、普寄包裹、信函、短信發送等方式送達持卡人或指定收件人(禮品配送範圍僅限中國大陸地區)。送貨時效一般為訂單確認生效後的15個工作日(春節、十一等國定法定假日及偏遠地區、災害天氣以及因國家政策導致物流配送停運等特殊情況除外)內。

3、禮品配送方式採用指定地址配送或預留手機號碼發送,地址、郵編和手機號碼一旦確認無法更改。持卡人應確保其在申請北京銀行信用卡時於申請表上填寫信息是正確及完整的,當持卡人聯繫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及時致電客戶服務熱線進行相應變更。

若因持卡人地址填寫不詳、錯誤、變更或預留手機錯誤、變更而未及時通知或無人收貨等原因造成的延遲送達、未能送達等情況,均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九、兌換禮品特別說明

1、持卡人可使用“積分”或“積分+現金”的方式兌換禮品,以積分抵扣商品部分金額時,持卡人自付部分須以北京銀行信用卡刷卡支付。

2、以積分兌換禮品時,積分兌換部分不提供發票。

3、積分兌換活動及禮品涉及有效期時,持卡人應依照相應規則使用,逾期無法退換或延續。

4、北京銀行網站或者宣傳品中所列的禮品圖片僅供參考,均應以實物為準,部分禮品顏色、花色隨機發送。

5、積分兌換活動所提供禮品由禮品供應商提供,其質量、數量、款式、顏色、售後服務等問題均由供應商負責。

6、除商品在運送途中發生損毀或本身存在質量瑕疵以外,恕不接受退貨或換貨。若持卡人對活動商品的型號、功能等存在疑問,請撥打供應商客服電話進行諮詢,請務必在選擇兌換禮品之前仔細斟酌。持卡人收到禮品後,請在第一時間拆包檢查商品的外觀,如發現外觀破損,可直接要求送貨人員予以更換。除質量問題外,持卡人確認簽收後,一律不予退換。所兌換的禮品若在遞送過程中損毀或禮品本身有質量問題要求退換商品的,持卡人可在簽收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致電供應商客戶服務電話,超過7個工作日將不予受理。退換貨物時,請務必保留商品原包裝、內附說明書及相關文件,以及退換貨要求提供的商品質量問題圖片或其他證明材料,禮品若有損毀或不全恕不退換。

7、禮品供應視市場供應情況而定,若發生貨源不足或廠家停產等情形時,北京銀行有權以等值禮品代替或者停止禮品的供應。

8、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變更(無須事先通知)活動禮品及服務供應商。

9、部分積分兌換的禮品,如禮券、抵用券、折價券等有使用期限,請務必於載明的到期期限之前使用,否則將喪失使用權利,無法退換或延續。

10、持卡人所兌換的禮品如發生相應稅費由持卡人自理。

十、法律關係

積分兌換活動所提供的禮品,系供應商直接提供給持卡人,北京銀行與供應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關係或共同出賣人、廣告媒體或保證人關係。如持卡人對本活動供應商所提供的禮品或服務及售後服務有爭議時,由各供應商全權負責,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修改及終止

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本活動或增刪、修訂本規則(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資格、積分積累規則、禮品選擇及兌換標準等),並通過相關媒體(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對賬單、信用卡網站等)進行公示。

本規則未盡事宜,仍受《北京銀行信用卡章程》、《北京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相關法律法規約束。


十二、本規則自 2018 10 1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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