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期】省检察院来向东副检察长到惠州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


【421期】省检察院来向东副检察长到惠州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来向东一行到惠州市检察院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卫国等陪同参加。

【421期】省检察院来向东副检察长到惠州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

在调研座谈会上,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就有关个案办理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同时从降低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数、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以及加强“两项监督”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做法作了详细汇报,并提出了推进刑事检察的工作思路。

【421期】省检察院来向东副检察长到惠州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

来向东副检察长一边认真听、一边认真记,不时插话提问。在听取情况汇报后,他充分肯定了惠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对个案办理提出指导意见的同时,就进一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 要严把案件质量关,降低无罪案件和撤回起诉案件数量

要强化办案人员的证据审查能力,防止带病起诉;要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议重要作用,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正确把握案件定性、证据采纳;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检法两家证据采信标准,就适用法律方面取得共识;要对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办案实效。

  • 要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达到要求

最高检提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确定量刑建议适用率、提高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被告人上诉率”的目标,惠州检察机关不但要稳步提升制度适用率,还要加大确定型量刑建议的提出比例;要着力提升检察人员量刑建议的水平,争取法检两家对常见罪名的量刑达成共识,提升量刑建议采纳率;要强化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诉讼程序、办案时间上的“从宽”。

  • 要持续推进“两项监督”工作,提升刑事案件侦查水平

这一工作是检察机关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要发挥好两项监督平台的作用,也要利用好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室,以此为抓手发现侦查环节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对治安案件进行监督的方式,联合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开展专项监督,从中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要把两项监督纳入司法规范化考核指标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提升检察人员开展“两项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检察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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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杨宇检察长表示,来向东副检察长的指示要求紧扣惠州检察实际,针对捕诉部门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接下来,市检察院将结合省检察院下发的《工作意见》、专项工作情况通报,把省检察院领导的指示要求传导到全市两级检察院捕诉部门,持续不断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惠州检察机关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在杨宇检察长的陪同下,来向东副检察长一行实地察看了惠州市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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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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