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开展经济适用房专项处置行动


南阳开展经济适用房专项处置行动

南阳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

专项处置告知书

由于历史原因及政策调整,我市中心城区经适房领域存在大量“违规建设、违规销售、违规购买”等乱象,严重扰乱了经适房建管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

为解决经适房项目手续不完善及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入资格购房群众无法办证等问题,2019年2月11日,市政府下发了《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实施办法》(宛政 [2019] 4号)文件,对市中心城区经适房领域的遗留问题进行专项处置。

至目前,经适房处置配套政策已全部到位,项目手续开始有序完善,具备办证条件的经适房项目经适房转商品房“站式”办证工作已全面开展。现将处置有关的工作告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开发企业,要积极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达到办理不动产证条件;达到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项目实施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组织好购房群众的差加款缴纳、合同网签工作,引导群众进行“一站式”办证。

二:无认购证购房群众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开发企业准备好“经转商”一站式办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在缴纳差价款后,按照商品房办证流程,“一站式”办理完全产权的商品房不动产证。持有认购证购房群众可自愿选择按无认购证退出,补缴差价款,直接办理完全产权的商品房不动产证。

三:按照宛政[2019] 4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拒不执行处置办法的项目开发单位,将其项目纳入“双违”处置范围,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对企业法人等相关责任人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对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入资格购房户拒不配合专项处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提请法院依法依规强制退出,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置。

四、在经适房处置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咨询: 62375196

高新区住保办地址:独山大道与两相路交叉口西北角,高新区管委会1108室(经转商办公室)

南阳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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