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菲菲看到幼兒園裡的幾個玩具特別好玩,而自己家裡沒有,就偷偷把玩具裝進自己的書包裡帶回家了。媽媽知道後,就教育她這樣做是不對的。
本以為菲菲會知錯就改,不再“拿”幼兒園的玩具了,可是沒過幾天,媽媽又發現了不屬於她的小玩具。媽媽很擔心,小小年紀就有這種壞習慣,長大了可怎麼得了。
孩子的“偷竊”並不是真正的偷竊
3歲的孩子經常偷拿別人的東西並不屬於真正的偷竊,真正的偷竊行為發生在6歲至青春發育期之間。
從心理學上來說,孩子3歲之前出現這種“偷竊”行為,是“佔有慾”在作祟,是一種正常的心理現象。對3歲左右的孩子來說,他對“你”“我”“他”的概念還不是很精晰,在他的思維裡,認為“只要我喜歡,就是我的”。
即使他模糊地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但有時還是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總是希望擁有自己喜歡的東西,並且通辦法得到它。但隨著年齡的增長,通過教育,孩子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會逐漸淡薄,“佔有慾”也會逐漸減少和消失。
當孩子拿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時,父母應該怎麼做?
俗話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所以當孩子出現這種行為時,父母不能放任不管,以免他的這種行為演變成偷竊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對孩子“偷竊”行為的制止,要在分析具體心理原因的基礎上進行。
對此幼兒專家提出以下建議,供各位父母作為參考:
1.不要“審問”孩子
當父母發現孩子有了新玩具或其他東西時,父母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悄緒,保持心平氣和的心態,不要“審間”孩子。因為這樣只會給孩子造成心理壓力,甚至逼迫他說謊。父母應當鼓勵他把事情的經過和自己的真實想法說出來,這樣才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2.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不能侵佔
在實際生活中,父母要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必須經過主人的同意才可以玩,才可以拿。如果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就“偷拿”是不對的行為,並且,父母也可以有意識地培養他一些待人接物的方式,比如,如果想要玩別人的玩具,就要學會說“你的飛機能借給我玩會嗎”等禮貌用語。
3.動之以情,激發孩子的同情心
曉之以理後,父母也要試著讓孩子感受別人因心愛的東西不見了的份心難過的情緒,來誘發孩子的內疚感,使孩子對“受害者”產生同情,就能更有效地矯正孩子的“偷竊”行為。
4.不可嚴加管教
當孩子“偷拿”了別人的東西后,父母不要用懲罰的方式教訓他,因為強烈的管教方式,反而會讓“偷竊”成為他強烈的心理需求,從而使他變本加厲地“偷拿”別人的東西。
其實,在孩子的概念裡,並沒有“偷竊”的概念。所以,對於孩子所謂的“偷竊”行為,父母不可嚴加管教,也不要給他貼上“小偷”的標籤,以免傷害他的自尊心。
5.鼓勵孩子歸還別人的東西
當孩子偷拿了幼兒園或者其他小朋友的物品時,父母除了讓他分清對錯、具備是非觀念外,這件事的處理結果也非常重要。父母應該鼓勵孩子主動歸還物品。當然,歸還之前一定要讓他明白道理,從而讓他做出自願歸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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