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聞老家的妻子即將分娩,
正和朋友喝酒的他,
決定開車從煙臺趕往泰安...
9月21日,
山東煙臺高速交警福山大隊
在瀋海高速公路上
查處了這樣一起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0時,
民警在瀋海高速福山收費站開展酒駕整治工作,
期間一輛白色越野車駛入執勤點,
就當民警表明身份,
將測酒棒伸入車內要求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查時,
測酒棒竟直接報了警,
民警立即要求其下車出示相關證件作進一步檢查,
經呼氣酒精含量檢測,
該男子呼氣酒精含量高達217mg/100ml,
屬於醉酒駕駛。
酒駕和醉駕的判斷標準
飲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經詢問駕駛員表示,
被查的幾個小時前,
他和幾個朋友正在煙臺市區喝酒,
席間已經喝了白酒和啤酒的他
聽聞妻子預產期提前,
心情很激動,
便將法律和安全拋之腦後,
冒險準備駕車從煙臺趕回泰安老家。
就當民警要對其醉駕駕駛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時,
該駕駛員一時激動,向民警跪下,
“求求你們,放過我這次吧,
我老婆就要生了,我的駕駛證剛考出來”
見民警不為所動,
其又提出要給民警1萬元錢企圖賄賂逃避處罰,
但都被民警一一拒絕。
最終,
以做後續進一步處理。
薛城交警提醒:
酒駕害人害已,隨著醉駕入刑,危險駕駛罪不僅當事人要面臨牢獄之災,也將對後代人的政審帶來影響,參軍、報考公務員等將被一票否決,切勿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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