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湖北武漢的胡某在明知無貨的情況下,在朋友圈"賣"口罩騙取17.79萬元。經武漢市江夏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責令其退賠全部贓款發還給被害人。
轉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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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9 22:00:41 拱墅檢察
疫情期間,湖北武漢的胡某在明知無貨的情況下,在朋友圈"賣"口罩騙取17.79萬元。經武漢市江夏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責令其退賠全部贓款發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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