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薛家灣司法所依法為兩名社區服刑人員解除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薛家灣司法所依法為兩名社區服刑人員解除社區矯正

2020年4月7日,薛家灣司法所依法為因疫情推遲社區解矯的兩名社區服刑人員辦理了期滿解除手續。

祁某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二年。2018年3月份到薛家灣司法所報道,開始接受社區矯正。社區矯正期間,祁某定期向薛家灣司法所報告思想動態,接受監督管理、參加司法所組織的集中教育學習和公益勞動,嚴格遵守外出請假審批等監管措施。2020年3月22日矯正期滿,因疫情推遲,薛家灣司法所於4月7日依法解除對祁某的社區矯正監管,同時將祁某轉入安置幫教監管,並要求祁某樹立起守法意識,養成符合社會規範的行為習慣。祁某表示解矯後將繼續認真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帶頭遵紀守法。

【社区矫正】薛家湾司法所依法为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

武某因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2020年1月20日到薛家灣司法所開始接受社區矯正。自接受社區矯正以來,武某能夠自覺遵守社區矯正的各項規章制度,主動接受教育改造,定期彙報思想動態,積極參加公益勞動,表現良好。3月19日矯正期滿,因疫情推遲,薛家灣司法所於4月7對武某進行宣告,解除對武某的社區矯正監管,直接轉入安置幫教監管。宣告儀式上,武某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在矯正期間的教育和引導表示感謝,同時保證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上將更加從嚴要求自己,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社区矫正】薛家湾司法所依法为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

供稿:楊繁

【社区矫正】薛家湾司法所依法为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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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薛家湾司法所依法为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

編審: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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